同一天申请的同一个商标呢?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实施条例》第19条的规定,同日提出申请的,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在先使用。拒绝别人的申请。未使用过且无法证明的,另行协商。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不抽签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