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国债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哪些?
偿还国债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1,偿债基金收益。偿债基金的收入是指通过发行部分基金和筹集资金来偿还其国债;
2.继续发债。继续发行债券是一种常见的国债偿还形式。例如,为偿还五年期国债,再发行10年期国债,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3.处置资产。他们手里有大量优质资产,可以通过处置部分优质资产来变现。处置后现金流增加,债务减少,很多债务都还了;
4.盈余。当当年支出小于收入时,收入的一部分将用于偿还到期国债。
国债的偿还方式如下:
1,分阶段逐步还款的方法,即对一笔国债规定若干还款期,直至国债到期时还清本金;
2、抽签轮还方式,即通过定期抽签根据国债数量确定偿还一定比例的国债,直到偿还期结束,全部国债通过抽签还清;
3、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即实行国债到期日按面值全额还本付息;
4、市场购销还款法,即从证券市场回购国债,甚至到期时国债已全部由政府持有;
5、以新还旧的还款方式,即通过发行新债券来交换到期的旧债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3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清楚、合法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内未提出异议或者未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