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住房政策
哈尔滨限购政策
1,首套住房,原政策对144平方米以上的税率为3%,新政策不再划分144平方米的界限,统一规定9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税率为1.5%。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原政策规定90平方米及以下税率为3%,新政策为1%;原政策规定90平米以上税率为3%,新政策为2%。
2.二套房首付已经可以申请四成,利率上浮10%。“如果第一套房的贷款还清了,第二套房可以算作第一套房。不动产产权证3年后才能转让。这意味着,新房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满三年后才能交易。
3.1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原则上仅限于已拥有1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能提供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4.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向其出售本市市区(含呼兰区、阿城区,下同)住房。
5.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购房时间分别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和受理、转移登记时间为准。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和受理过户登记时间在2011年2月28日之前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
6.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是指家庭成员全部或部分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的家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扣除10%至30%后的残值计算缴纳。具体减免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不动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类似不动产核定。
不动产出租的,以不动产的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