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姓于的官员吗?
于成龙(1617 —1684),本名贝英,明末清初永宁府(今吕梁离石区、方山县)人。
于成龙生于明朝万历四十五年(1617)。
14岁,明朝崇祯四年(1631年),于成龙就读于永宁府安国寺。
22岁,明朝崇祯十二年(1639),乡试到太原,考中状元,做贡生。
39岁,清顺治十三年(1656),到吏部,被选为候选知府。
44岁,清顺治十八年(1661),到吏部抽签,就职广西罗城县。
50岁,清康熙六年(1667),被封为“出类拔萃”,升任四川重庆贺州太守。
52岁,清康熙八年(1669),升任湖广黄州府同知,开始大力对付盗贼。
57岁,清康熙十三年(1674),第二次被封为“卓一”,代理武昌知府,升任福建建宁知府,后调任黄州知府。
60岁时,清康熙十六年(1677),重修蒋芳路,于成龙任道台,驻守黄州。
61岁,清康熙十七年(1678),升任福建按察使。
62岁,清康熙十八年(1679),第三次被封为“非常”,升任福建。
63岁,清康熙十九年(1680),升任直隶总督。
64岁,清康熙二十年(1681)被任命为两江总督,并被授予博士依桐、兵部尚书、都察院右副都等职。
66岁,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被马士基罢官,康熙决定降五级留任。
67岁,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于成龙被任命为苏皖总督,巡察大海。完成工作后回到江宁,4月18日因病去世。七月,灵柩离开江宁,运回老家。次年,隆重下葬。
于成龙死后,康熙皇帝追封谥号“清端”,授予他“太保亲王”,给他举行了隆重的葬礼,并亲自题字两次。康熙南巡回京后,在诏书中称于成龙为“天下第一清官”。从知县到两江总督,于成龙政绩卓著,始终洁身自好,做好事,深得百姓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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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易近人,对人友善
诚实和善良意味着诚实和关心。1661年,44岁的于成龙以“候补知县”的身份赴京参加吏部抽签。抽签,即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去哪个省任职,然后由巡抚、主事大臣等官员决定去省内哪个县任职。于成龙运气不佳,被选为“下一任签约”,分配到刚刚纳入清朝版图的广西。当时的广西相对于中原是一个偏僻而乌烟瘴气的地方,民族杂居,文化落后。但于成龙凭着一腔热血和勇气,毅然决然地赴桂上任,留下了“此行绝不以温饱为重,绝不会昧着正义和良知”的名言。
从永宁府到广西罗城,路途遥远,千里之遥,需要很多盘缠。于成龙家里缺钱,他典当卖掉了一些田地和房屋,凑足了一百两银子。这是于成龙被任命的故事。他的家人雇了五个小男孩做仆人,准备日常生活所需的所有东西。临走时,于成龙告别了家乡的父亲、妻子和孩子。他给大儿子郁廷易留言:我做官不关心你,你在宫里不想念我。
在罗城县上任的头几个月,于成龙病得很重,他的仆人也病死了,所以他心情不好,不敢回家。于成龙把剩下的仆人分了路费,打发他们回老家去了,留下他一个人在雒城。绝望的于成龙在城隍庙向神灵祈祷,他发誓要“修善以归神”。他认为“以心养性”要从治理洛城开始,从“爱民如子”开始。
他没有官气,没有霸气的官风。他呆在破旧的衙门里,不喜欢穿官服官帽,整天就是做饭读书喝酒,就像一个普通的平民老人。罗城县的人有时会去县政府见新县长。于成龙用愉快的态度和手势与人聊天和交朋友。于成龙说的是山西吕梁山的方言,而罗城人说的是当地的国语。真的很难理解对方的意思。于成龙用手势、眼神、微笑和人们慢慢拉近距离。时间长了,于成龙解决了与百姓沟通的问题,罗城县的公务也可以逐步处理了。
于成龙与洛城人民同甘共苦,把原本的月食从两餐减少到一餐。付钱买食物时,人们往往会多带几个铜币,放在他的桌案上。于成龙发现后,他拒绝接受,但人们坚持,只收集了一壶饮料。人们可怜于成龙的贫穷,就凑了一点钱给他买盐米。于成龙说:“我一个人在这里,为什么要给你父母,就像我收到的一样?”意思是:我一个人在这里,所以不需要那么多东西。把这些东西拿回去赡养父母,就像给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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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杰出的官员崇拜总督
便宜,就是干净能干。于成龙花了40多年的时间积累经验,他的才能终于在生命的最后20年得到了充分发挥。
洛城,蛮荒之地,土匪多,治安差,多么难治理。于成龙采用嘉宝法,对境内民众按居住区域进行划分管理,十户为一保,十保为一保。外国防御土匪,一个土匪,然后有人敲锣打鼓,人们拿起棍棒和武器,齐新帝国土匪。对内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慢慢地,罗城的社会秩序明显好转,农业生产也恢复了。
春天,于成龙下乡视察人民的生产。在地里干活的人看到县爷爷的到来,都跑过来围成一圈,跪倒在地,嘘寒问暖,十分热情。虽然于成龙从未种过水稻,但他也懂农业。他看到哪块地耕种得好,就给它立牌匾,写对联。谁要是懒,不种地,就动员邻居给他出好主意。通过这些简单的手段,于成龙奖励了勤奋,惩罚了懒惰,使罗城人民得以温饱,繁荣了经济。于成龙还在县城建了一所学校供学生学习,建了一所养老院,收养了孤寡老人。
于成龙上任后的成就受到了更高层官员的赞扬。广西巡抚金光祖、两广总督卢兴祖向朝廷推荐于成龙,他们的评语是:“罗城在群山之中,冥顽不灵。成龙廉洁爱民,建学习宫,创养老院,样样精通。”随后,于成龙被朝廷批准为“杰出人才”,任命为四川贺州周知。此时,于成龙已经过去半年了。
康熙八年,于成龙调任黄州府任同知。刚到黄州,面对错综复杂的盗窃案,他一时无从下手。于成龙招募了一批有土匪背景的人当军官,希望以贼对贼。他召集了许多有名的小偷来帮助处理这起盗窃案。虽然匪首唐娟已经投降,但他仍然作恶多端。于成龙经常和他一起喝酒。从他口中,我找到了一本强盗小册子,上面有强盗的名字和他的居住地址。于成龙用这本小册子进行暗访并处理盗窃案件。黄州地区盗窃破案率提高,冤假错案得以消除。虽然于成龙是一个文学官员,但他有更多的军事技能,他被提升为建宁知府。
从那以后,年近六十的于成龙事业蒸蒸日上。从黄州出发,于成龙买了几担萝卜,装了半船,一路啃萝卜充饥,跋涉千里,到福建上任。他帮助朝廷平定三藩之乱,平反冤狱,整顿吏治,澄清吏治。福建巡抚吴兴祚认为于成龙执法公正,革除积弊,不收下属之食,对人冷漠,恐民之情,为福建省之首。此后,于成龙第三次被赞“出类拔萃”,成为福建使节,被誉为“天下第一清官”的美誉广为传颂。到任不到半年,于成龙被调任直隶总督,一年后升任两江总督,甚至兵部尚书,直至死于两江。
连京
半鸭故事,遥祭慈母
诚实意味着诚实和尊重自己、他人和奉献。人不尊重自己,就不会尊重别人,更谈不上敬业。于成龙在国外为官多年,背井离乡时一直奉行“不以温饱为志,不以良知为耻”的自我警醒。首先,他可以自重,随遇而安,培养个人道德。
在黄州时,饥荒时期,于成龙为了省钱,宁愿吃糠粥,也不愿以权谋私,侵吞官粮,榨取民财。即使有客人来访,于成龙也会用麦麸粥招待他们。有的人,皱着眉头,勉强端起碗,好不容易吃了一些;有的客人家境殷实,吃惯了山珍海味,很难咽下糠粥。于成龙跟他们开玩笑说:“这种糠粥在穷人家是常有的事,但在富人家却是稀罕物。现在吃不下也没关系。几天后我会去你家。你不拿糠粥招待我,我一定罚你出钱救济灾民。”
除了吃豆腐和糠粥,于成龙偶尔改善一下伙食,吃点肉,于是留下了“半只鸭的故事”。康熙八年腊月二十五,春节到了。大儿子俞廷毅和三儿子俞从陕西老家赶到黄州看望父亲,并与父亲共度新年。父子九年未见,在一起20天。正月十五刚过,康师傅和袁婷就要回老家了。于成龙决定把袁霆留在身边学习,只安排廷毅回永宁服侍他的祖母和母亲。于成龙很想给康师傅带点好吃的,让他在路上吃。不过找了半天,家里只有一只盐水鸭比较贵,应该给孩子带。康师傅不想一个人吃,就留了一半给爸爸和哥哥。当这个故事传到屺亭人的耳朵里时,于成龙的绰号是“玉板鸭”。民间甚至为于成龙写了一首歌谣:“愚公的豆腐太窄,长公爵留下来切半只鸭子。半只鸭子在公共场合过夜,哪里来的五折酒的价钱?”
尊重父母和长辈是于成龙诚实和尊重的另一种表现。康熙十五年十月,于成龙收到一封家书,说他年迈的继母李已经去世。值得一提的是,于成龙年轻时就失去了母亲。他由李带大,与继母感情深厚。这一年,于成龙59岁。从44岁开始离家做官,对母亲没有一点孝心。但是,她的工资自给自足,更不用说补贴家用了。他几次试图辞职去侍候他的母亲,但都没有被允许。为此,于成龙深感遗憾和痛苦。无奈之下,于成龙只好到黄州城外的钵盂顶上的青云楼去祭奠他死去的母亲。根据民间传说,于成龙去塔顶为他的母亲哭泣,泪水在塔顶上流淌了很长时间。后来这里长了一棵大叶朴树,今天还在,像一把巨伞。
正直诚实
诗歌,美酒,自娱自乐,独自骑马
正直,就是诚实正直,正直诚信。于成龙的清廉和节俭是发自内心的。他的正直和诚信不仅规范了自己,也影响了他人。
有了诗和酒,于成龙不觉得在外为官的清贫。他在洛城的时候,异乡的生活确实让他感到深深的孤独。每天晚上,他必须喝一壶酒。这只是一壶四文钱的普通烧酒,不是陈酿。手头紧的时候,每天只喝半壶。或许,这样可以稍微解决他内心的乡愁。
于成龙喝酒时,不用吃零食和饮料,甚至还省了筷子。他拿出一本唐诗,读了,喝了。有时候会拿出纸笔,边写诗边喝酒。一想到自己的人生经历、命运、家乡、亲友,就忍不住心酸泪流满面。
于成龙的年薪并不多,有时他还得做些善事,捐助穷人,最后他没钱买酒了。于是,他强迫自己戒酒,最终酗酒成瘾,彻夜未眠。
被任命为两江总督后,于成龙从保定出发,回到永宁老家安葬母亲。作为州长,于成龙回国后尽力节俭。同事们都知道于成龙的性格,知道他没有多少路费,但他不敢给他们。沿途官员不敢打招呼,不敢招待。在永宁县,将死去六年的继母李与父亲余士煌、生母田合葬。
和儿孙们在一起呆了几天后,于成龙带着袁霆到江宁上任。父子二人,各有几十个铜板,便雇了骡车,一路不住大宅,省吃俭用。就这样,悄悄到达了两江总督驻扎的江宁城。江宁官员原本早早出城迎接,没想到巡抚已经到了城内。于成龙到达江宁后,带头调查了两江地区的几十起流弊。/李雪/雪琴. html上任后立即开始整顿。于成龙独自一人乘车来到江宁,凸显了他清廉节俭的为官态度和低调作风。一些作风奢侈的官员,经过于成龙的批评教育,洗心革面,后来成了大官。成龙去世后,他们仍含泪回忆:“如果不是省长的教育,我怎么会有今天!”
廉价法律
执法公正如神。
便宜的法律意味着诚实、守法和执法。明末清初的于成龙生于乱世,各种刑事案件层出不穷,显示了于成龙的破案能力。于成龙词铁面无私,为民伸冤,被人们称为“于青天”。
于成龙主政罗城县时,发现权贵家族为自卫而战,存在滥用私刑、蔑视国法的现象,于是想加以整顿。罗城县有一个姓黄的大户人家。这个家里有个小男孩,违反了家规。黄家把这个男孩打了个半死,然后把他送到县政府,解释了侵犯的原因,并要求砍头。
黄认为会与他们同流合污。于成龙认为要不要砍头,由你这个土豪劣绅决定。经过讯问,他得知男孩的罪行只是轻微过错,根据法律,最高处罚是杖打,而不是死罪。黄私自使用刑罚,违反国家法律,也应受到调查。
于成龙一针见血地斥责道:“你把孩子送到官府,说明你懂得朝廷的法律,却擅自用刑,犯了‘藐视官府’的罪。”他下令用三十根棍子打黄。黄急忙磕头求饶。
于成龙做了一个漂亮的案例,当他被任命为长江防御的平台。江夏县有个管军饷的军人。他的弟弟是个街头流氓。一次,他哥哥回家。当晚发生入室盗窃案,家中存放的一笔军饷被盗。如果你失去了你的薪水,你将被斩首。弟弟不敢怠慢,就把弟弟捆起来,送到官前。经过刑讯逼供,哥哥承认了和其他歹徒一起作案。政府抓了犯人,工资却没降。犯人只是说已经花完了。
于成龙去江夏县办事了。他听说赃物还没找到,但他想结案。他说:“如果我们找不到赃物,那就是一个谜。怎么能很快花掉几千两银子?”于成龙在秘密调查后释放了囚犯,称他们都不是真正的小偷。县长问真正的小偷在哪里。于成龙伸手指着巡抚衙门里的一所军校说:“这人是主犯。他的余党已去木兰山进香了,他今晚就会得到它。”
军官们拿下了军校,去他家搜查。损失的工资确实在他家。军事学院的残余也被抓获。原来于成龙的包里装着一份盗匪名单,还有他在盗匪团伙里的卧底,于是事情很快就水落石出了。
说谎者
明辨是非,平反冤狱
廉价辩论意味着干净利落,明辨是非。面对是非曲直,于成龙总是以“正义和良知”作为判断的标准。于成龙康熙十八年执政时,福建省的监狱里关满了违反“移海令”或其他禁令的人。
清朝初期,为了对付郑成功的反清势力,政府颁布了“移海令”,禁止商船私自入海,禁止内地产品和货物进行海上贸易。
于成龙上任伊始,就要解决数以千计的“通海”罪犯和隶属于耿仲晶叛乱的罪犯的行刑问题。他只要刷一圈,手一挥,成千上万的罪犯就倒地了。他觉得这是不对的,漠视人命,于是开始仔细翻看卷宗,发现这些凡人大多都是被冤枉的。迁令的实质是孤立反清势力,使其失去援助。而这些普通人出海捕鱼,交易,都是正当行为。他们出海是为了生计,不是为了补贴反清势力。和耿的造反派一样,也有大量的人被胁迫或误抓。
于成龙考虑再三,决定做些出格的事情。他向福建巡抚吴兴祚请示,要求释放这些人,但没有得到允许。他还向太子康求情。舒洁同意了于成龙的请求。
释放囚犯需要重新审判,程序很复杂。囚犯们被带到院子里等待。于成龙看到这个囚犯很可怜,就下令解除他的镣铐,给他提供食物。犯人以为是斩首前的最后一餐,害怕的哭了。最终,犯人冤案平反,无罪释放,可以回家了。他们死里逃生,纷纷向于成龙磕头,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于成龙明辨是非,将出海谋生的普通百姓与资助反清势力的犯罪分子区分开来,挽救了搬迁令带来的恶果,赢得了福建人民的拥护。
法院缺乏经费,监狱里的犯人口粮不足,经常发生饿死人的事情。于成龙动员当地官员、士绅和富裕家庭捐款,购买食物,增加囚犯的口粮。他还捐赠药物给囚犯治疗。这些在当时都是很少见的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