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听证有什么用?
1,能更好地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能够更好地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3.能够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刑事案件听证,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含上诉案件,下同)的再审申请时,通知当事人出庭,听取当事人对上诉理由、争议事实和证据的说明和意见,以决定案件是否进入再审程序的诉讼活动。
具体来说,听证会上提出的所有意见都必须在最终裁决中得到决策者的回应,否则相关行为可能无效。在美国行政法中,正式听证通常由抽签选出的对立双方,由行政机关指定的一名行政法官主持。庭审完全克隆了法庭辩论,双方不仅各抒己见,还出示了自己的证人和文件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最后,行政法官必须像法庭审判一样做出最终裁决,裁决必须详细回应双方观点,否则裁决可能因司法审查中的程序问题而无效。
在国外,立法程序中经常采用听证。立法中的听证比较随意,由抽签选出的听证代表对一个法案发表意见,会成为议员投票的重要参考。由于议员享有言论和投票豁免权,立法程序中的听证不像行政程序中的听证那样具有约束力。换句话说,议员可以完全无视听证会上的意见,但在民主制度下,议员要考虑选票,听证会反映的是选民的意见。很少有成员忽视这些意见。
综上所述,在我国,除了行政程序上的听证制度,还有立法上的听证制度。许多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都举行过听证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也举行过听证会。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审查案件的规定
第二
本规定中的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听证,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问题的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文章
人民检察院审理案件,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