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必修课——雅典民主的局限与优势
1.所有公民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最高权力机构是公民大会。所有年满20岁的男性公民都有权参与并享有平等的立法权、投票权和监督权。
2.公民有机会轮流任职,每年6个公民中有1人担任公职。所有公职的任期为一年;在其他公民任职之前,曾担任公职的人不得继续任职。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雅典民主的基本原则。官员必须依法行事,一旦触犯法律,就会受到惩罚。伯里克利被指控玩忽职守,受审并被罚款,当时他还是首席将军。
4.其特点是权力重叠:公民大会的立法、陪审团法庭的行政和500人会议的行政相互制约。它不同于现代的三权分立:三者虽有分工,但不是平行关系,而是立法机关监督下的行政与司法的分权。
局限性:
1是男性公民的民主。限制另一部分社会的权利和发展。它是伟大文明的催化剂,是在剥削和压迫非雅典公民的基础上维持社会不公正的暴力机器。
2.是小国寡民的民主。管理者需要德才兼备,有公众威望,但抽签、轮流坐庄的方式意味着素质低的人也同样享有参政议政的权利。
3.因为它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的,本质上是奴隶主对奴隶和非公民实施专政的工具。这就决定了它有一个巨大的狭隘性:大多数奴隶失去了自由,不享有公民权。
4.在伯里克利时代,享有权利的公民总数约为3万至3.5万人,而参加公民大会的人数通常不到3000人。奴隶主上层垄断十将军之位,操纵内外政策。
扩展数据:
雅典民主有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公民的平等参与。它比后来的任何政治制度都更强调平等。当然,这是公民群体内部的平等,不是所有人的平等。
除了公民大会,包括500人的议会,任何机构或职位都是集体决定。雅典的官职通常不是由一个人担任,而是由十个人担任,比如十个将军。
一个官职的责任由担任该职的十个人分担。他们对自己负责的事务进行讨论和投票,最后做出决定。这种制度把集体决策强调到了极致,时刻保持戒备和警惕。
有一点必须明确:民主是在推翻暴政之后建立的,而暴政恰恰是个人统治。民主视个人统治为敌人,它从根本上消灭任何形式的个人统治和权威。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雅典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