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祠堂拆迁补偿

法律主观性: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补偿价格和宅基地土地权属位置的补偿价格。(2)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安置面积核定标准:被拆迁房屋核定建筑面积不足(25-30)平方米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25 ~ 60)平方米之间的,按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不足2人(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达到法定生育年龄尚未生育子女的已婚夫妇,按3人核定。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房屋建筑面积应当合并计算。(三)农民自建农民实施自建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仍有宅基地的,可以安排居民自建房屋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房。1.由被拆迁人建设的,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的补偿价格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价格进行补偿。2、如住宅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拆迁人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所建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的,可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房,由居民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补偿价格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