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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时,知府是四品官。这一级别的官员,即治理一省的政府官员,四品知府,是一省的最高长官。这样释放出来的知府,直接归清朝皇帝管辖。在去府衙的路上,秦冰和县令身边的警卫竟有数千人。这么强的护卫能力,县令在上任途中被杀的几率太小了。

在官职的路上,这种县令大多住在当地的县衙,或者是官家的岗位上。普通人想见县令,比登天还难,更何况县令会在路上被杀。古代是封建王朝,这种级别的官员有严格的等级观念。如果他们在路上感到危险,他们可以向受到威胁的人开枪。

如果县令在上任途中被杀,别人得到了他的官印,想冒名顶替,蒙混过关,是逃不掉的,因为县令不是小官,而是四品官。认识知县的官员能少点吗?

这古代官场,就算是知府,要想坐得住,也要懂得什么是人情世故,什么是人际关系,所以这个知府是在底层之上的,也需要和上层搞好关系,经常和上面的官员见面。

清朝的官员也有固定的考核制度,即当考核期到来时,足够级别的官员会被允许参加考试,考核他们的成绩和他们的阅读水平,这些都需要官员亲自参加。如果四级知府是假的,同级官员去北京考核怎么会不认识?

先回答:可以蒙混过关。在这个没有相机技术,没有照片的时代,这个问题是无法彻底解决的。

先说一个真实的案例:光绪年间,湖北省发生了一件关于官场的轶事。有人举报了新上任的道士夏,而举报的人正是他的姑姑。在状子上,他姑姑指责他是冒名顶替,把他堂弟的官位据为己有,意思是夏根本没有当官的资格。这说明清朝冒名顶替走马上任还是比较容易的。

这个案子不复杂,但是难度很大。因为夏刚从浙江调到湖北,湖北的按察使衙门就把案子推到了浙江。事实上,我姑姑曾在浙江举报过夏,浙江巡抚怕此案牵连到他,所以一直拖着。不过大妈高瞻远瞩,把表格纸送到了都察院。

就这样,夏的案子得到了处理,很快真相大白:夏原名夏祖义。夏是他的堂弟,攻打“县丞”一职,考中了举人。后来,他捐了钱给一个知县,而夏祖义一直为他的堂弟夏当布衣包打听,所以他对官场也很熟悉。

真夏被授予知县后,赶到江苏报到,但命运并不好。在等待江苏之前就病死了。夏祖义听到这个消息,马上提出,花了这么多钱,半途而废太可惜了。倒不如让他冒名顶替,去他的岗位,不仅能挽回所有的损失,将来还能照顾夏留下的孤儿寡母。

大家都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就悄悄地把夏宗彝埋了,让夏祖义去江苏赴任。然而,夏的遗孀却因为伤害丈夫而名存实亡,不久她也因抑郁症而死。只有的母亲夏和他的孩子被留了下来。

一代宗师夏祖义上任后,处理政务自然得心应手。从那以后,我继续帮助我的阿姨。我不希望他以后荣华富贵。他沾沾自喜的时候,就会忘乎所以。我姑姑想跟着他到岗位上安享晚年,他却不肯欢迎。我侄子要钱结婚,他也不理。现在他激怒了他姑姑的家人,所以他向政府办公室起诉了他。

这样的案子查出来并不难。最后,夏祖义被免职,成了庶人。好在他在任上积累了不少人脉,疏通了上下关系。结果他宽大为怀,不过是摆脱了官职。

这个案例提出了一个问题:清朝的官员任免是不是没有证书?新官上任需要经过哪些必要的程序?

早在西周时期,皇帝被任命为官员时,就有任命仪式,朝廷要写简书,当众宣布,称为“书命”;秦汉时期,官员同时获得印章,有些地方的官员去上任时,还要亲自从皇帝手中接过青铜印章。此后,历代王朝简化了这一程序,将印章的交接改为衙门。

唐宋时规定县令一级的官员到了地方要向皇帝表示感谢。到了明清时期,这一程序也被免除,改为当面谢恩或集体谢恩,即皇帝集体召见完了再磕头。

清朝地方官上任没有印章怎么证明自己是官员?还有一些凭证,一个是官方部门的委托书,一个是身份证。前者表明某人授予了某个职位,后者证明持有者是某人。

夏祖义之所以能冒名顶替上岗,问题出在身份证的漏洞上。我们现在的身份证很难成本,既不会有摄影,也不会有高科技。这种代表官员身份的证明,只是简单描述了官员的身体特征,比如高、矮、胖,或者有没有伤痕。

这种描述显然不够全面,不足以证明持有人的身份。也就是说,如果和身份证上描述的大致相同,就可以持证了。一张官方身份证,上面记录着近二十年来目击妖怪的现状,内容简单来说就是六个字:“在身,白脸,不需要”。按照这样的描述,100个人里可以找到一个大浪,那么夏祖义是冒名顶替的就非常合理了。事实上,在清朝的200多年里,类似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尤其是在清朝后期,这或许是清朝官员任用的最大漏洞。

如果这个官员没有亲戚,我想他应该可以蒙混过关。因为在古代,天下普通人一辈子都不可能遇到价格更高的总督或官员。官方代表身份最大的程序就是公章和委托书。

不像现代社会,有电视,有手机,有网络,坐在家里就能知道世界上发生了什么。

即使在社交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也有一些犯罪分子冒充军队领导的成功案例,在古代就更无从考证了。

但是,这样做也有很大的风险。如果官员有亲戚之类的,很容易露马脚。

另外,古代的官员,基本上都是在官途上有追随者的。如果一个坏人想杀一个官员,他首先要杀死他周围所有的追随者。他的肩膀上至少有几个名字,所以除非他被迫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再加上历史书都是胜利者写的,所以我觉得肯定有这种蒙混过关的案例,只是一直到退休结束才被发现,所以成了永恒的案例,永恒的秘密。

清代也有一些官员冒充冒名顶替的情况,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毕竟上任的官员还是有一定的凭证和相应的身份证明,证明自己是货真价实的官员。在清朝,所有官员都必须持有吏部颁发的文凭。没有这个文凭,他们不能去一个新的地方解除他们的官职。其次,地方高官上任后会向朝廷报告该官员的情况,朝廷也有记录。两者一定要对,否则就是假的,要严惩。假官不是一般人能做的。在清朝,做官的途径只有几种。他们大多是通过科举考试做官的。他们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判断是非的能力。外人很难靠冒名做官。你必须很好的了解这个官员面前的情况,你还必须知道如何处理一般的公务,知道一些官场规则,知道如何与下级官员相处。这些东西不是一个普通人能简单学会的。所以造假的可能性比较小。下面我就从几个方面来说一下:

清代官员的任职情况

清朝官员上任,必须带吏部颁发的文凭。上任官员签发的纸质文件一般称为“公文”。

在这个官方证明上,会写明这个人要去哪里,负责什么官员,类似于以后委托书的优势。而与此同时,新官也有了自己的自白,也就是所谓的官体。比如作家老舍的父亲在故宫做禁军的时候,有一个腰牌,就是他自己交代的。它会说你是哪面旗,你是谁,下面还有一些具体的面部描述,比如“黄脸婆没必要”“中体”“疤痕”,这些都是人外貌的细节,为了防止冒名顶替。但是,这样的技术手段在当时显然存在一些缺陷。

所以当时几乎所有的官员都是单独带着官职凭证去任职,没有上级官员的护送或陪同,这样会导致走马上任。

此外,官员离任或离任时,应与新官办理交接手续。交接的内容涉及州县法律档案、仓库、监狱、犯罪档案、钱粮账目等多个方面。早在顺治朝,就已经有相关规定:

清官上任,也要处理离任官员手中的钱粮和盗窃案件。所以普通人是不可能冒充官员的。

官员被冒名顶替的情况

到了清代,发现冒充官员走马上任的案件大多是熟人作案。因为他们对这个即将上任的官员的情况非常熟悉,有的甚至跟随这个官员做他的仆人或者吹捧者,他们熟悉官场的情况,所以当这个官员在上任途中去世或者这个官员无法上任的时候,他们就有可能接替他。毕竟在当时的社会,官员的地位是最高的,兼职是很多读书人的终极愿望,所以会有一部分人铤而走险。

另一方面,如果一个官员在上任途中被土匪或敌人杀害,冒充他上任将非常困难。首先,他们不了解官场的情况,不知道如何处理公务,对官员以前的事情一无所知。他们一旦上任,就很容易被查出来,自然会导致事情败露。而这些造假的人根本不懂官场的规矩和礼仪。做事的过程中很容易犯错,会暴露自己。

综上所述,清官上任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冒充朝廷官员是很难的。你必须对官场和这个官员有所了解,否则朝廷派兵镇压官员是大罪,所以在清朝更难做官。

在古代,如果一个官员在任职途中被土匪杀害,然后被冒名顶替,这种情况真的发生过吗?翻看古人的笔记,没想到这样的事情真的会发生。

清朝康熙初年,池州知府郭接到委任状后前往上任。突然,他被强盗袭击了。县令本人及家人60余人被杀,只留下妻子和一个年幼的儿子,强盗头子据为己有。强盗胆子大,拿着郭的委托书,不报名字去省城报到。见老板。

假知府上任后,精明能干,处理政事,衙门有恃无恐。

假知府上任后收了很多钱和粮食,却从来不上缴。老板发函询问,回信说:“钱和食物事关重大,必须亲自护送。但是收一笔送一笔太麻烦,准备等累计量大了再一起送。不信你可以派人去查。”老板派人去看了他的仓库,都是满仓满库的,你就别问了。

很快,郭志富的一些乡亲陆续前来拜访。

每一个来访者到了之后,都被骗到衙门里杀掉,没有一个人能够活着出来。

家里的那些人开始怀疑了。郭志富的妻子和哥哥说:“我要亲眼看看。”当他到达时,他惊讶地发现县令郭并没有坐在轿子里。于是,他假扮仆人,混进衙门挑水。

终于,他在内亚见到了姐姐,姐姐偷偷摇了摇手,叫他不要说话。第二天,他再进去的时候,他姐姐已经偷偷写了一封信,悄悄扔给他了。当他出来看信时,他意识到县令郭已经被一个强盗杀死了。现在知府是个强盗装强盗,和他的同伙有30多人。

他偷偷来到省城向巡抚告状,巡抚考虑到强盗有30多人,不能立即逮捕。他还听说他们很多人擅长会计,决定把他们从山上分流出去。他派人去见假知府,说:“各郡钱粮账目不清。我听说你的人更擅长会计。能不能去各个县给我算算账?”假知府同意了。于是州长从每个县派了两个人在假县长的领导下分散他的权力,并以其他事情为借口把他叫到这里。

假知府一到就被拿下了,审讯后供认了自己的罪行。他的金库里已经收了八万两银子,他准备以后带着这笔钱潜逃。罪行被证实后,抢劫犯被判死刑。

一般来说,如果你不是乱世当官的,或者在偏僻边远地区当官的,当官被杀后被冒名顶替的可能性很小。

只有官场上的人情关系才能揭穿他们。杀官冒名顶替的风险太大,聪明人做不到!

短期有可能,长期有风险。人生不一样,所以在《让子弹飞》里换掉县长是很真实的。

要知道别人在去清知府办公室的路上被杀了,能否用他的官印蒙混过关,首先要搞清楚任命官员为皇帝的程序。

第一,地方官员如何任用,如何分配。

按照清朝的法律,地方官员的分配最初是以抽签的方式,后又以明朝万历二十二年(1594)吏部高级官员孙丕扬首创的抽签法(che)为基础。汉官分一个月或两个月在吏部抽签,所有官员都在吏部大堂。届时,所有官员将被召集到部里,缺失的标志将被密封,公众将看到很多。在形似笔筒的笔筒里,有一张空白的标签,上面写着省名。全部由吏部官员担任,各成员听点名签,缺签,分配点数。抽签结束后,外国官员将由主管该部门的主管签发,并介绍给官方部门。

必须说明的是,官员在籍贯任职当然是可以抽签的。为了避免这种现象,抽签分为南选北选,即家在南方的官员从北方抽签,北方的官员从南方抽签,这样就避免了地方任职的可能。

在任命之前,所有不是由政府选举产生的官员,都由吏部颁发文凭,由皇帝下令,省后交巡抚查验,称为“领证”。官员们根据皇帝的命令各就各位。

第二,任命官员及其随行人员和家属的规则

人们去工作。官员带家眷的具体情况,历朝历代都比较大。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禁止多带家属给外国官员。这是清朝第一次惩治官员。

带家人来是有限制的。但即使是最多500人,比如规定旗手总督带的家属也不能超过150人。要求各级官员都有相应的位置。如“藩带家眷40人,道官30人,同知、潼关、周、县官20人,周、县丞以下官员10人;..................................................................................................................................................................................

综上所述,其实问这个问题本身就有问题。官员上任前,没有公章,只有自己的私人印章,公章一直在官员的办公室里。只带自己的吏部颁发的个人文凭和皇帝签署的委任书。有了这个证书,就可以报省政府批准,然后拿到上岗证。凭上岗证,可前往知府衙门与离任知府进行交接,领取知府公章。更何况几十个人带着家人去上班怎么可能被杀?就算打死也没到,只能备官。只有当你到达时,你才能被认为是一个正式的官员,并收到陆锋!这个问题应该问,其他在办公途中被打死的人,用他的个人印章就能全身而退吗?

好好看看西游记。唐僧的父亲在官途上被强盗杀害,利用父亲的官职做了近20年的官...

在古代,如果你能杀了皇帝,你就被任命为皇帝。但如果杀了知府,就不能被任命为知府,就得赔上全家的命,甚至牵连九大宗亲。所以,为了当知府,还不如直接杀了新知府,这样更安全。你可能会被意外统治。

当时没有照片,甚至连指纹都没有,应该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