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选官提拔叫什么?
“公务员考试”的由来
古人做官,必先有“出身”,比如门下做儿子,考察采集,收军功,考科举。有了背景,必须通过人事部门举行的考试,才能正式任用。
大约到了西汉中后期,陆续出台了一些措施,比如博士必试授职,官员必先试撰法,这大概就是从考察文化素质和官员能力意义上的“文官考试”制度的起源。
到东汉时期,逐渐由点及面传播开来。先从推荐和调用几个最不利的资质开始。光武帝提出的原则是:“从今以后,凡试招四科者,以及刺史官、两千石考蔡瑁者、特异者、孝子者,都要给一个试位”,即以这种资格进入官职者,必须经过考试,才能任用。
但在实践中,这种在当时还是“新生事物”的做法,似乎只有在安顺时期才制度化。一般情况是,凡是取得这些资格的人,都会先在三公衙门参加笔试。原来的身份是学生的“家考法”,是老师教的专业经典。原来的身份是文人的“课笺”,也就是公文写作。试卷的复印件要复印,送到尚书办公室的端门(宫主南门),由尚书审核。这是王光谦在《汉书》中说的。但后汉书记载在61卷。后来在《尚书省》中出现了一种说法:《尚书·张生》建议取消“先试举官,后盖官”的办法。尚书领黄琼反驳道:“复测之工必清则浊,不适宜改革。”似乎也可以理解为先在政府尝试,再去端门复试。
《后汉书》卷四十四也有一个例子:胡光,南郡碧戎人,“少孤贫”,“学五经,学古今一切术法”。也许是因为贫穷,没有去国子监深造,“随辈散官去郡”。后来,南郡太发守雄的儿子法真从家乡来看望他的父亲。父亲开了一个风琴会,他躲在窗户后面观察,并告诉父亲胡光是一个有才华的人。于是法真授予胡光“察孝廉”的资格,并派其去京城。因为他原本的身份是官员,所以只能“试着按章发挥”,而不是他最擅长的儒家经典。不过,胡光真的很有能力。张邹的卷子被毓兰阅后,被评为“天下第一”,不久就被任命为尚了。
从这些细节来看,当时人事部门还是认真执行相关规定的。察举的孝(诚)、显才、荐官是汉代选拔后备官员的常见题材,并为历代所沿袭。因此,这一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实际实施,不仅开启了科举制度,而且在中国选官考试史上,或简称为“文官”考试,也有其标志性的意义。与此同时,或前后,如明经、明法的考试,博士生入仕的考试,也建立了详细的抽签考试(即“射策”)制度,凡不及格者,一律送商学院复读。总的来说,古代的“文官”考试起源于秦朝,出现于西汉,基本成型于东汉。
到了宋代,科举背景成为官源中最精英的部分。凡是取得教育部背景(没有)的,直接由官方部门任命,从实习官员开始。但就官员总数而言,门、军、学、杂流出身的远远超过了科举。所以这些出身只能说有资格报考“公务员”。想当官,就得通过吏部组织的统一考试。内容是三审,比唐五代多一审。
在“庆历新政”期间,范仲淹主持颁布了《公务员考试法》,这是“宋代第一部对尹部官员实行系统考试的完整立法,对考试的对象、方法、内容、考后录用等都有明确规定”(苗《宋代官员选拔管理制度》)。至宗申时,王安石主持“熙宁新政”,这部《公务员考试法》修订颁布,更加完备。根据苗教授综合核史料的总结,其特点是:一是扩大考试范围,最显著的是即使是科举出身的人,也要通过吏部的文官考试,才能成为官员;二是考试次数增多,每年春秋两次;第三,考试内容更加丰富。根据背景不同,有“判案”指司法实践,“法意”指法律法规知识,“议时”指时事政治,“经典”指经典问答等各种卷子。此外,对于哪些情况可以免检,也有更详细的规定。
晋升的基础
古代选拔考察官员、任免提拔干部、人事管理统称为“选”,纳入范围的对象都称为“候选人”,是指有资格进入官职的人,是人事部门(吏部)的候选人。凡申请“公选”或参加相应考试的,都必须填写一份类似于今天的“干部简历”的文件,作为个人档案。简历的名称因时而异,有“线状”、“家状”、“书裁”、“出身”等,宋代称之为“足色”。“足色”之名为元明所承。元杂剧《曲江池》中有一行“他递我的脚色给我看”。密友黄遵宪有诗说:“问座上宾,足色可详”(《柯凡篇》),可见这一称谓一直保留到清末。
简历是国家选官的第一依据。《后汉书·卢强传》说:“旧经典选...请教其行为,衡量其能力。”行为是当时简历的标题,说明从汉代开始,国家选拔干部的第一依据就是从简历记录中衡量他的人品和能力。唐初,陈通过了国家公务员考试,获得了做官的资格。但不知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官方部门没有找到他的简历,所以在公布“候选人”名单时没有他的名字,导致了一场行政诉讼(“冯仕文·吉剑”)。北宋时,副总理吕惠卿的弟弟吕良卿想当监工。吕惠卿的“不要去判断法律能不能用,威胁要让公务员当榜样...也就是教他们”。说白了,就是他利用手中的权力,逼迫人事部门为他弟弟办理了转岗手续,让他因为填了一份正式的干部简历,就有了当官的资格,马上就被任命了。
另一方面,如果现任官员任期届满后要调职提拔,或者因悼念父母要请假等待组织部门重新分配工作,如前所述,还应在填表时附上推荐人的姓名、职务和推荐意见,以及以往的奖惩记录。
简历公证
为了从制度上杜绝简历造假,宋代发明了公证处。大致的方式是,从各县到北京都有一个叫“书铺”的公证处。各行各业的考生,凡是要在北京参加考试的,或者正在等待考试的,所有证件、照片、脚色、奖状都要经过当地的书局核实打印,然后由考生自己带到北京,送到这个中央级的书局进行考试。这些文件全部再次核实后,送到各自的民选机关或主管考试部门,称为“报送”,即送个人档案。有关部门以此档案作为选拔、任用或送签的主要依据。
在宋仁宗,吕夷简是唐朝的宰相兼使节,他的儿子吕公著从家乡寿州(今安徽凤台)进京赶考。“既然开了书铺,就要有家室,要穿得像驴,要谦虚。虽然观众喜欢容止,但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我去的时候问了书商,知道是陆婷的评论,但是我很惊讶。”作者描写这个故事的本意是想说明鲁的政风是干净的,他的儿子应该进京,仍然遵守制度,和其他孩子一样履行档案公证的手续,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公证的一个例子。
《董祺野史》卷十一中还有一个关于书坊公证的故事,指的是秦桧还是个穷书生的时候,去一个富家打秋风,在富家做家教的曹勇也是秀才,互相欣赏送了他两帛。秦桧很感激,并在一个小笔记本上写下了他的名字。进入南宋后,曹勇被授予功勋官衔,监管黄岩税收。任期届满后,他作为候选人去了北京。吏部根据他的档案记录和个人要求,给他安排了新的职位。此时,秦桧已担任总理,这些新官员的信件照例要由他盖章。当我看到这本《曹勇》时,我想起了过去,问这本书是哪里的。秘书回答:“不知道这个官方部门有没有打算做个说明。”秦桧急于知道真相。”他命令右边的书店去找他,并召见了他。他说,‘龚,[秦]颜恩家。’.....“在它后面的是曹勇,他命令他的孩子崇拜,和曹勇,他用它来侍郎的财政部,等等。
据此,中央公证处,即史静书局,会抄一份,至少是一份摘要,供同一个人将来查用,这样秦桧就有可能不经过吏部,从书局查到曹勇的籍贯履历,包括他什么时候得了秀才之名,做过什么家教。进一步分析表明,在候选人经过公证后,甚至书店也知道住在哪里,否则,秦桧将无法立即“寻找书店并召唤它”。几千年前的中国古代就有这样一个运转良好的公证处,在国际公证史上应该是走在前列的。
防止偏袒——“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