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学校历年招生分数线及要求

河南省2008年得分:

播音与主持专业分数:280

文化:专科文科240本科文科310专科理科240本科理科310\

播音与主持省级统考科目为:文学作品阅读、新闻播音、主持专题或即兴评论、回答考官提问。考生将从普通话发音、咬字发音、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形象仪表四个方面进行评分,每项满分100,总分400分。考试地点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考试时间从65438+10月27日开始。具体批次考生应在考试前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网站办理,在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00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播音与主持专业省级统考。

一、报名和考试

河南艺术考生,2009年报考播音与主持专业,必须参加播音与主持专业省级统考。考生凭2009年河南省艺术类统一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报名。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批次、分城市进行,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初始注册时间:2009年6月9日-2009年6月6日。

(1)初始测试

1.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报名,领取考生信息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2.初始注册和考试安排

65438+10月9日:鹤壁三门峡许昌

65438+10月10:濮阳新乡洛阳巩义固始

65438+10月11:南阳、周口、开封

65438+10月12:平顶山焦作驻马店永城

65438+10月65438+3月:郑州

65438+10月14:项城市、商丘、漯河、安阳

65438+10月15:济源、邓州、信阳

(2)复试

考生持复试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报名,办理相关复试手续,按分组顺序参加复试。

二、考试科目

(1)初始测试

1.自我介绍(1分钟);

2.自备新闻文章播报(1分钟);

3.朗读文学作品(2分钟)。

(2)复试

1.指定新闻发布广播;

2.主持人的话题或即兴评论(根据给定的材料或话题完成口头表达,时间不少于2分钟);

3.回答评委提问(评委根据主持话题或考生即兴点评提问,考生作答)。

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录音录像。

三、命题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根据专业考试科目,体现对考生学习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基本专业要求。没有跑题,也没有奇怪的问题。

(二)坚持标准,难度适中。题目要在规定时间内客观准确地测试播音与主持专业考生的基本功和技能,有利于高校选拔优秀学生。

四、考试组织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由省招办组织实施。省招办和相关高校成立播音与主持专业省级统考领导小组,专业省级统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承担专业省级统考的高校,负责专业省级统考的组织协调工作。考点下设考试、评委、纪检、宣传、安保、后勤、医疗等几个组。

(一)考试准备

1.考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学校具体负责专业省统考期间的各项工作。

2.考点设考官1名,副考官2名,工作人员一定数量,每个考场设评委3-5名。

3.张贴考点平面示意图、考点分布图、考生须知、考点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设立举报箱和公告栏。考点要整洁、干净、安静。考场布局应当整洁,考场门口应当张贴考场编号,考场周围应当标明隔离线。

4.考场应配备必要的设施,复试室应配备摄像机、监视器和计算机,并保证考试期间电源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5.评委和考试工作人员要在考前集中培训,学习相关规定,掌握各项规章制度、纪律要求和工作程序。

6.准备好考场需要的物品,如工作证、记分卡、文具等。

7.随机排列考生的考场号和入场顺序号,在明显位置张贴考生初试分组、复试分组和考试时间表。

8.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周围设警戒线,有安保人员把守,无专业准考证、工作证者严禁入内。

(2)考试实施

1.注册咨询服务

(1)在醒目位置张贴报名咨询处标牌、考场平面图、考生须知,并准备好报名表、考生须知等相关物品。

(2)考生凭《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报考,工作人员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核对确认。

(3)考生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工作人员会根据专业准考证,在《报名及编号登记表》一式三份中填写考生信息。填表时,同一省辖市和重点县(市)的考生应填同一张表。每个城市的报名号从“1”开始,连续排列,没有重复和间隔。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交回考生,并向考生发放《考生须知》。

(4)宣布考试时间

工作人员在醒目位置张贴其中一张已整理好的报名表进行登记编号,要求考生按数字顺序排队。考生凭《河南省播音与主持专业准考证》参加初试,将剩余报名表一式两份交给工作人员进行报名和编号。

2.预备室

备考室是考生等待点名,准备考试的地方。是封闭的,分为备考室和备考室。

备考室工作人员应在每天开考前半小时通知第一批考生进入备考室,并逐一核对考生专业准考证。

(1)点名前,工作人员会宣读考生须知中的相关事项,通知考生完成进入考场前的准备工作。

工作人员应当对未被点名的考生进行记录,并对未被点名和姓名有误的考生进行核对。

(2)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按照点名和分组的顺序依次参加初试。

(3)工作人员应关注考试进度,掌握点名时间,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维护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

3.重考等候处

复试候考处的工作人员负责考生从提取考题到入学考试的工作。

(1)提取试题

工作人员将各组考生由备考室带到等候室,每位考生取一套考题,分别备考。5分钟后,工作人员带着下一组考生到等候室抽签提问。

(2)考生抽签确定考场号和入场顺序号,佩戴序号胸卡,然后由工作人员带至相应考场进行考试。

(三)工作人员在报名表相应位置填写每位考生的考场号和考试顺序进行报名和编号。

4.在考场上

(1)以下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1)专业省级统一考试领导小组成员;

(二)初试和复试的评委;

(3)纪检监察人员、微机等工作人员;

4 .参加考试的考生。

(2)初始测试

(1)每个考场* * *有3名评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2)评委将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对考生分别打分。

(3)复试

①各考场工作人员,其中评委5人,纪检监察人员1人,机器操作人员1人,摄像人员2人;

(2)考场应配备必要的桌椅和照明设备,包括1摄像机、1录像机、1监视器、1计算机、1打印机;

(3)评委对候选人进行个别评分后,工作人员将收集评委评分表,交给电脑操作员。在纪检人员的监督下,分数会马上用电脑打出来。

动词 (verb的缩写)得分

(1)初始测试

考试将从普通话发音、吐字发音、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评判。

采取现场评审、现场发布的方式。每位评委要给应聘者一个“同意”或“不同意”复试的判断。必须有两名以上(含两名)评委同意候选人参加复试。考生初试合格,可出具复试证明,否则视为初试不合格。

(2)复试

1.采取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分数的方式。每位评委先打分,统一打分后给每位考生规定分数范围内的总分。每位评委的得分输入微机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候选人的最后得分是其他评委得分的平均值。

2.复试结果出来后立即通知考生。

第六,聘请法官

(一)法官由省招办招聘。

(二)评委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责任心强;

2.业务熟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业省级统考评委工作;

4.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专业考试。

5.初试评委应从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教师中选取,复试评委应从具有中级职称或两年以上考试经历的教师中选取。外聘专家评委的资格条件为具有一级播音员以上职称的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或外省高校具有高级职称的播音与主持专业教师。

(3)复试评委随机抽签决定考场,不定期更换。

专业省统考期间,发现评委有违纪、舞弊行为的,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将违纪、舞弊事实记入专业省统考评委数据库档案,今后不再聘任为艺术专业省统考评委。

七、我省按照适当比例的播音与主持类、专科招生计划划定专业合格线和专科分数线。被发现在省统考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2009年艺术类专业资格,违规事实记入本人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