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申请龙马潭区公租房或者廉租房需要什么手续?

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程序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应当存在赡养、抚养、扶养关系;配偶应与申请人相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提出申请,被监护人与申请人相同。

(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或* * *同一申请人须取得我区城市规划区内城镇户籍满2年(未取得我区城市规划区内城镇户籍的* *同一申请人不享受面积);

2.具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

3.居住条件:2人以上(含2人)申请人及其配偶人均私有住宅面积低于17平方米(人均私有住宅面积=产权登记面积÷申请人及* * *同一申请人总人数);申请人本人及配偶无私有财产。

(二)城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或* * *同一申请人须取得我区城市规划区内城镇户籍满2年(未取得我区城市规划区内城镇户籍的* *同一申请人不享受面积);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16年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016年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为2414元);

3.居住条件: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包括配偶和与其共同生活的子女)无私有财产。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本区户籍或居住证;

2.在我区城市规划区内,劳动关系稳定,有手续齐全的单位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申请时工作单位仍在岗位,工作单位在我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半年及以上;

3.持有全日制大专或者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自毕业当月起不满60个月的;

4.居住条件:无私拥有住房,不租住公房。

(四)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本区户籍或居住证;

2.在本区城市规划区内劳动关系稳定,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手续齐全的单位工作证明,连续工作年限满两年或累计工作年限满三年。(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工作单位在我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证明);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16年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014年泸州市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

4.居住条件: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包括配偶和与其共同生活的子女)无私有财产。

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不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我区城市规划区内的城镇常住人口,是指户口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小市街、红星街、莲花池街、罗汉街、安宁街、玉堂街、石洞镇城市规划区内的城镇常住人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申请

(一)两年内通过购买、出售、赠与、离婚、继承等方式转让位于泸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房产(截至申请之日);

(二)两年内达成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的(截至申请之日);

(三)正在领取住宅或非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费的,正在领取征地拆迁房屋安置过渡费的;

(4)申请人父母拥有2套以上住房,子女拥有2套以上住房,或者申请人配偶父母拥有2套以上住房,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4㎡以上(人均私有产权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产权登记户数);

(五)租住国有公房和单位公房的;

(六)正在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的;

(七)有营业场所、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

(八)一年内以买卖、赠与、离婚、继承等方式持有或者转让机动车的(自申请日起的摩托车除外)。

三。提交申请的地点和需要提供的信息。

(一)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泸州市龙马潭区公租房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在申请表中,所有年满22周岁的男性和年满20周岁的女性必须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其中: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离婚人士还需提供;丧偶人员还需提供户籍管理机关注销户口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证明与已故夫妻关系的材料。

4.住房证明:申请人、* *及申请人(含配偶及随* * * *居住的子女)、申请人的父母、子女及申请人配偶的父母须提供房管部门(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龙马潭不动产登记站)出具的住房证明及公房管理部门出具的租住公房证明;本地区以外户口的* * *与户口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当地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或政策性住房的证明相同。

5.收入证明:民政部门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出具的低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凭工作单位、民政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或社区出具的调查报告。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泸州市龙马潭区公租房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在申请表中,所有年满22周岁的男性和年满20周岁的女性必须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其中:离婚人员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还须提供户籍管理机关注销户口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证明与死者关系的材料。

4.住房证明:申请人、* *及申请人(含配偶及随* * * *居住的子女)、申请人的父母、子女及申请人配偶的父母须提供房管部门(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龙马潭不动产登记站)出具的住房证明及公房管理部门出具的租住公房证明;本地区以外户口的* * *与户口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当地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或政策性住房的证明相同。

5 .全日制大专院校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仅用于本单位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8.以下信息提供了其中之一。

(1)工作单位在我区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半年及以上的证明;

(2)工作单位在我区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及以上的证明。

(三)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向其工作单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泸州市龙马潭区公租房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在申请表中,所有年满22岁的男性和年满20岁的女性都必须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其中:离婚人员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还须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户口管理机关注销户口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证明与已故夫妻关系的材料。

4.住房证明。申请人,* * *同一申请人(含配偶及随* * * *居住的子女)、申请人父母、子女及申请人配偶的父母须提供房管部门(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龙马潭不动产登记站)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及公房管理部门出具的租住公房情况证明;本地区以外户口的* * *与户口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当地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或政策性住房的证明相同。

5.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

6.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仅用于本单位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8.以下信息提供了其中之一。

(1)工作单位连续两年或累计三年为我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证明;

(2)工作单位在我区连续两年或累计三年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