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厦门经济适用房

申请厦门经济适用房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到社区领表;

2.提交个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表,供社区审核;

3、经办公室审核,保障性住房中心复核并公示;

4.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

厦门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需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以家庭名义申请;

2.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之间必须是夫妻或者父母子女关系;

3.申请本市户籍的家庭成员均在本市工作生活,且其中至少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及以下5万元,4-5人6万元,5人及以上7万元”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低于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包括房产、汽车、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贷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综上,住房困难标准、住房保障面积、家庭收入(资产)和具体住房保障方式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法律依据:

《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

(一)申请之日前五年内转让房地产的;

(二)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五年的;

(三)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四)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款尚未退还的;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