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梭伦改革。

前594年,梭伦成为执政官,进行改革。

内容:594年,梭伦成为执政官。

(1)废除雅典公民以个人抵押的一切债务,禁止再次以个人抵押借款,以国家为代价赎回那些因无力还债而被卖到外国做奴隶的人。这种措施被称为负阶。(2)废除世袭贵崔氏族垄断,不再以出身和财产多少划分公民等级。根据一年的农产品总收入,公民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的政治权利取决于其财力。一级和二级公民可以担任高级国家职务;第四级公民不能担任官职,但有权参加公民会议和人民法院。(3)建立由400人组成的议会和人民法院作为最高行政和司法机关,扩大公民大会的权力,允许每个公民就切身利益问题向公民大会和人民法院提出申诉。(4)制定一部新法典来取代格拉古兄弟的恶法,只保留关于杀人罪的部分,使整个雅典法律更加人道。梭伦还鼓励公民从事手工业和商业,禁止谷物出口,改革度量衡,铸造新的雅典硬币,并制定了一些关于财产继承的法律,禁止重葬,向牺牲国家的公民的亲属提供抚恤金。

意义:打破桂魁族权垄断,平民直接管理国家事务。雅典人民的开端,

性质:奴隶主和归逵民族进行的平民改革。

2.克里斯蒂尼改革

时间:公元前6世纪末

改革的内容包括:

(1)为雅典的各种公共机构建立了十个地区部落作为选举单位。在组织上,消灭了宗族相关的部落,结束了桂魁人操纵公职选举的局面,去除了桂魁人的权力基础,人为地划分了部落,打破了以地域聚党的惯例,防止了社会动荡。

(2)以500人会议取代400人会议作为最高行政机构。500人的会议和400人的会议的区别;

a不是按血缘产生的,而是按地域部落产生的,不再有原来的氏族含义。

b扩大了职能,除了为公民大会准备法案外,还执行公民大会的决议,处理日常政务。

c .实行抽签选举、轮流执政的原则。

(3)建立十将委员会,作为最高军事机构。委员会由十个地区部落各一人组成,每年选举一次,轮流指挥军队,其中一人为首席将军。

(4)制定陶流放法,投密票流放危害国家的分子,打击桂系顽固派,防止暴君政治死灰复燃。体现了公民大会权力的提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民的权力在人民手中”的理念。

意义:克里斯提尼的改革标志着近百年来平民反抗贵族斗争的胜利,标志着雅典奴隶制度政治的初步确立。基本上消除了氏族部落制度的残余,完成了雅典从氏族向国家过渡的全过程。首先,改革彻底消灭了氏族制度的残余,标志着雅典从氏族向国家过渡的整个历史进程的最终完成。其次,改革结束了雅典平民长达一个多世纪的反圭斗争,标志着雅典民主的最终确立。从此,雅典的社会矛盾不再是贵族与平民的矛盾,而是奴隶与奴隶主的矛盾。从此,古希腊进入了以雅典为中心的古典时代。

一般认为,克里斯提尼的改革在雅典建立了奴隶-奴隶制度。因为雅典的政治制度已经具备了“主要权力在人民”、“抽签”、“轮流执政”的特点,但此时人民的主要权力还不够,尤其是“主要权力在人民”,主要是因为财产的法律资格仍然有效,三四级公民的政治权利仍然受到限制,只能参加公民会议,不能担任高级官员。所以这个时候,人民的民主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3.伯里克利改革

时间:公元前5世纪

内容:

所有成年男性公民可以担任几乎所有的官方职位。他们还可以参加公民大会,就城邦的重要事务达成一致。

(2)公民大会是立法机构和最高权力机构。

(3)500人议会(各部落轮流执政)是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在闭会期间处理日常事务,职能进一步扩大。

④陪审法庭成为最高司法和监督机关。

(5)为了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政治,向担任公职和参与政治活动的公民支付工资。为了吸引市民看戏。还专门给市民发放了“剧场津贴”。

作用:雅典民主的理论和实践为现代西方政治制度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1.公元前6世纪初的梭伦改革为雅典民主奠定了政治基础。

2.公元前6世纪末,克里斯提尼改革并建立了雅典人民民主制。

3.公元前5世纪,伯里克利执政,雅典市民进入“黄金时代”。

13世纪,英国城市出现并发展,出现了市民阶层。在农村地区,由于亨利二世时期废除了主要的凤魁建骑士团的兵役,改为向凤魁建骑士团纳税,使他们致力于农业和养羊业,经济实力日益增强。久而久之,他们的利益越来越和商人一致。这些新兴的阶级力量是基本的纳税人,他们已经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

13世纪初,英国在约翰王统治时期经常与法国作战,屡战屡败,在法国失去了许多领土。此外,在这一时期,约翰王反对教皇也没有成功。相反,他必须每年向教皇缴纳1000英镑的税款。在唐熙年间,由于连年战乱和朝贡,国库日益空虚。约翰为了增加收入,征收苛捐杂税,肆意违反风俗法规,经常征讨贵族们的租捐,甚至没收他们的土地。此外,约翰任意增加城市公民的新税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反感。1215年,在大贵凯人的领导下,骑士和市民联合举行了一次大暴动。暴力激进分子包围了伦敦,迫使约翰在6月15日签署了著名的大宪章。暴力主义者在“自我强加的宪法”中提出了一些保护城市公民的权利,第一次将公民阶层视为一种政治力量。宪法也给农民一些法律保护。尤为重要的是,宪法章节肯定了王国“大会议”的权力,强调国王只有获得这个“大会议”的同意,才能向建筑物的所有者征收额外的临时税或附加税。这说明“大会议”有权力决定王圌的税收,从而限制王圌的权力,将其置于封圌法之下。可见,宪法体现了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国王必须守法;第二,如果国王违法,他的臣民有权强迫他服从。这两项原则体现在《大宪法》的自我救济一章中,为英国形成的议会制约国王权力提供了理论依据。

1258年,亨利三世为儿子谋取西西里王位,急需筹钱。为此,他不惜破坏《大宪自赈章》,强迫桂魁氏族和骑士缴纳收入的三分之一作为赋税。于是,以SimondeMontfort为首的一些贵族和骑士联合市民,俘虏了亨利三世和他的儿子爱德华。后来,以蒙特福特为首的桂魁氏族集团成为英国的实际统治者。1265年,孟福尔召集了无产阶级各阶级的联合代表大会。这次大会打破了先例,不仅邀请了贵族、铸工和骑士,还邀请了市民代表参加。这是国家举行的政治会议的开始。

孟福尔的桂垂宗统一后不久,又推了另一批拥护国王的桂垂宗。1272年,亨利三世的儿子爱德华登基。爱德华统治时期,由于连年战乱和资金匮乏,圭魁反对派有卷土重来的危险。在这种内忧外患的情况下,英格兰的爱德华一世为了解决征收新税的问题,想召集一个由包括国王、贵族家庭、骑士和富裕公民在内的各阶层代表组成的议会。1295年,英格兰爱德华一世召开议会,约400人参加,包括大主教、主教、神父、住持、伯爵、男爵、骑士和城市市民代表[3]。从这些代表的构成来看,他们分别代表了三个社会阶层。第一是贵族,第二是神职人员,第三是平民。显然,这种议会不仅仅是建立贵族家庭的“大会议”,而是一种具有国家规模的“等级议会”,代表社会上所有的资产阶级。此后,议会便以1295年的这个议会为榜样频繁召开,因此1295年的英国议会被称为“模范议会”。自1295年召集议会以来,议会成为英国固定的政治机构,属于政治上层建筑。因此,英国从“贵族民主制”演变为“等级君主制”建国。

桂魁人的制度(拉丁文:Aurea Libertas;波兰人:z?太田沃尔诺?),有时翻译成黄金自立制、昂贵自立制或昂贵联盟(波兰语:Rzeczpospolita Szlachecka或z?太田沃尔诺?,拉丁文:áurea libertas)是波兰王国与卢布林合并后,波兰立陶宛联邦采用的一种独特的贵族政体。在这种政治制度中,所有拥有直接财产(Shirakata)的归魁人都拥有平等的权力,控制着强大的权利和特权。Kuei人控制着立法机构(Sem-Polish Parliament)和当选的联邦国王。

古罗马政治制度分为三个主要阶段。

皇家纪元(公元前753年~公元前509年)、* *纪元(公元前509年~公元前27年)和帝国纪元(公元前27年~公元476年)。这三个阶段的政治制度具有不同的特点。

在古罗马氏族制度解体并向城邦转变的时期,其政治制度具有“军民控制制”的历史特征和国家的萌芽阶段。传说当时有七个“雷克斯”相继统治罗马,宗法是社会的基本组织。此时罗马有300个氏族,10个氏族组成1个胞族(库里亚),1个部落(特里布),* * *组成3个部落。三个部落* * *一起组成了“罗马人”或“罗马公社”。古罗马管理公共事务的机构以军人为主,主要包括:①各氏族成年男子参加的库里亚大会,其任务是决定战争,选举包括“国王”在内的高级官员,对重大问题的法案进行表决。(2)元老院,又称长老会议,由罗马300个氏族的显贵组成。它协助“国王”处理一些重大问题,它首先讨论这些问题。(3)“国王”由元老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拥有军事、司法和祭司权力,但没有公民权。第六任“国王”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在位时(约公元前578年~公元前534年),在老百姓的支持下进行改革,最终形成了罗马的奴隶奴隶制度,推进了古罗马的政治制度。

* * *在王政时代的末期,“国王”塔克文暴虐无情,罗马人很生气,把他赶走了。大约在公元前509年,建立了* * *共和国,由罗马奎奎人统治。* * *而早期罗马政权掌握在元老院、公民议会、执政官、监察官等行政长官手中,逐渐形成寡头政治和政权。桂魁人当权,平民无权。平民和鬼魁人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平民最终获得了设立平民护民官和平民会议、担任高级官职等一系列权利,促进了罗马和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其政治机构主要包括:①执政官。* * *时代之初,从Senturia会议(百人会议)中选出两人,任期1年,掌管最高军政大权。一开始大部分都是归魁人垄断的。自公元前366年起,从庶民中选拔1人,任期届满即可进入元老院。(2)公民大会。此时,基于氏族血缘关系的Senturia大会已经取代了Couria大会。其职权是选举高级官员,决定是否对外宣战,对总领事提交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但是,所有由大会通过的法案,只有在参议院最终批准后才能生效。由于不同层级的投票量不同,实权掌握在少数贵的人手里。③参议院。成员数量从100增加到300。一开始是魁魁人垄断,后来退休的执政官和上层平民也可以加入。元老院是最高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拥有行政、立法、外交、军事、财政和司法等权力,也是罗马政治制度的代表和捍卫者。它也有一个护民官,一个金融宫,一个监督员和一个司法官员。(见彩色地图【罗马* * *与中华民国参议院会议】)

从公元前3世纪到公元前1世纪,由于不断的对外扩张,罗马从一个小国发展成为一个奴隶奴隶制度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大国。公元前1世纪,经过多次大规模的奴隶和平民斗争,罗马共和国陷入严重危机,* * *政治制度已经不适应当时形势的需要。在* * *和时代的末期,公元前27年出现了L.C .苏拉和G.J .恺撒的孤绝。于是屋大维建立了个人的排他制度和统一制度,中华民国宣告灭亡。从此,罗马进入了奴隶奴隶制度时代。

在帝国时代,罗马帝国通常分为前帝国(公元前27年-公元284年)和后帝国(公元284年-476年)。前帝国采用王子制,后帝国采用多米尼克制。两者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建立军事垄断帝国,但各有特色。

王子制一般被称为元首政治(或元首制)。Prince是拉丁语principatus的音译,意为第一公民或首席长老。王子制形成于奥古斯都统治时期(公元前27年~公元14年)。奥古斯都逐一击败了他的政敌,结束了漫长的罗马内战。他继承了凯撒的传统,试图重新建立个人的垄断和统一治理。但当时* * *制度仍有影响力,维护* * *和政治传统的社会力量依然存在,促使奥古斯都采取传统的元首政治方式。这种政治制度是在古罗马的奴隶奴隶制度从* * *到君主制的过程中产生的,在政治上具有过渡性。

王子制的基本特征是:①公民大会、执政官、护民官、元老院等时代国家机构继续名存实亡,国家元首可以援引时代的政治制度,拥有各种个人权利。(2)国家机构原有的职能逐渐改变,或被削弱(如元老院),或名存实亡(如公民大会),一些重要职位长期由国家元首占据。比如奥古斯都连续多年担任执政官并获得终身护民官的职权,国家元首成为拥有实权的民政机关的主宰。后来,元首还担任大祭司,在宗教事务中起主导作用。王子制的主要支柱是军队,国家元首享有最高元帅的称号。他不仅拥有指挥军队的最高权力,而且成为控制整个帝国的最高统治者。所以,元首的政治是披着* * *外衣的君主制。一般认为奥古斯都是罗马帝国的第一任皇帝。元首在政治形式上尊重元老院,所以近代也有学者说,罗马帝国早期奉行元首和元老院政治。

奥古斯都之后,前几个帝国的统治者继续推行王子制,个人垄断制的皇帝权力不断加强,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得以建立和稳定。提比略在位时(公元14 ~ 37年),他援引侮辱罗马人民尊严的法律来惩罚任何批评皇帝的人。克劳狄一世统治时期(公元41 ~ 54年),奥古斯都时期的国家元首皇家办公室发展成为中央政府办公室,奠定了罗马帝国官僚机构的基础。从朱里奥-克劳迪亚斯王朝(公元前14 ~ 68年)到弗拉维王朝(公元69 ~ 96年)再到安东尼王朝(公元96 ~ 192年),王子制保证了近两个世纪的“罗马和平”,为早期帝国的社会发展创造了条件。此时,亲王制度的社会基础不再是罗马共和国时代狭隘的城邦公民群体,而是庞大帝国中的整个奴婢阶级。其中主要是奴隶主阶级,也包括日益罗马化的各省奴隶主,即桂魁族。

3世纪,罗马帝国出现危机。从塞维利亚王朝(193 ~ 235)开始,皇帝为了缓解帝国的政治危机,加强了个人垄断的权力,建立了更加强大的军事垄断。在“伊利利亚皇帝”统治时期(268 ~ 284),军事人员的专有权达到了顶峰。3世纪的动荡局势促使罗马帝国的政治制度逐渐由王子制向主宰制转变。

Dominant Tohmeena是拉丁语dominatus的音译,意为君主政体。G.A.V戴克里先继位(284 ~ 305),彻底抛弃了和谐的外衣,取而代之的是开放的君主制。从此,罗马帝国的政治制度从王子制转变为多梅纳特制。

多米娜的特别之处在于:最高统治者的官衔是“多米娜”,意思是(主人、统治者);它吹嘘自己的权力源于上帝,它的命令具有法律效力,它有权杀死和抓住它的臣民。采用古代东方君主的宫廷仪式。戴克里先统治时期,罗马帝国一分为四,由四个统治者统治,形成了“四个皇帝,但戴克里先大权在握”的局面。为了加强君主制度,巩固中央集权的奴隶制度帝国,他实施了许多行政、军事、金融和货币改革。

在君士坦丁一世统治时期(306 ~ 337),多梅纳特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君士坦丁照搬前朝的一套官僚制度和军事制度,采用同姓国王分封的办法,取代戴克里先时期分封异姓国王的“四帝* * *统治制度”,将罗马帝国的君主制度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当时官僚机构迅速膨胀,那个时代的公职人员不复存在。官员们把效忠君主作为他们的最高职责。313年,君士坦丁颁布米兰敕令,对基督教采取宽容态度,旨在为君主政体寻求理论基础,以宗教为武器巩固帝国统治。330年,君士坦丁将帝都迁至古希腊城市拜占庭,并改名为君士坦丁堡,史称“新罗马”。此举标志着多米尼克的最终确立。

395年,罗马帝国分为西罗马帝国和东罗马帝国。476年,德国废黜了最后一位西罗马皇帝,标志着西方奴隶制的终结。东罗马帝国继续推行多美纳斯,延续了很长的历史时期,在查士丁尼一世时代(527 ~ 565)发展得相当充分。

国家的最高权力掌握在只有少数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机关手中。公元前5世纪的罗马共和国就是桂魁人* * *制度的典型。公民大会形式上是最高权力机构,实际上受制于元老院。参议院拥有立法、行政、军事、财产、司法和宗教权力,并在管理国家方面发挥主要作用。而元老院其实就是贵圌家的部门。

* * *和思想源远流长,* * *和实践古已有之。古希腊的斯巴达和雅典,中世纪意大利的古罗马、威尼斯、佛罗伦萨和热那亚都曾是著名的共和国。其中斯巴达、罗马、威尼斯为古代思想家所称道。从古希腊到英国大革命,思想家眼中最理想的政体就是“混合均衡的宪法”。在马基雅维利等一些思想家那里,“混合均衡政体”是* * *和政体的同义词;中世纪的斯巴达、古罗马和威尼斯被思想家们视为“混合均衡政体”的典范。因此,要把握* * *和谐的实质,就必须从混合均衡政体和混合均衡政体思想入手。

“混合均衡政体”是由社会* * *的几个基本成分组成政府并相互制衡的政体。斯巴达有两个国王,一个由28名60岁以上的贵族组成的元老院和一个由所有成年男子参加的“公民大会”。国王主持城邦的会议和仪式,负责对外战争;元老院是决策和立法的中心,有权监督国王;“公民大会”选举官员并批准参议院的提案。罗马共和国的主要政治机构是元老院、执政官和人民议会。参议院是最高决策机关;执政官是国王的替代品,行使军事、行政和司法权;人民议会选举执政官和其他官员,人民议会后来获得了通过与参议院的决定具有同等效力的法案的权力。此外,还有专门的护民官,可以否决执政官侵犯平民利益的行政命令。但斯巴达和罗马都是归魁族的国家,权力都由归魁族掌控。到了罗马共和国后期,由于平民在与桂魁族的斗争中取得了胜利,人民的比例得到了加强。

斯巴达和罗马虽然是贵族国家,但他们有正式的制度措施,试图平衡各方利益,所以比君主制和寡头制更公正。古代社会的突出特征是等级制度,所以归逵族混合制衡的政治制度显然适合当时的社会状况。另外,桂魁人珍惜荣誉,注重德行;桂魁人有充足的闲暇和条件致力于公共事务的研究,更容易在管理中表现出较高的智慧水平。就管理的智慧水平而言,正如穆勒在《代议制政府崔府》中所说,“历史上所有以管理事务的持续智慧和勇气而闻名的政治崔府,一般都是贵崔氏家族”,而“唯一经过多代人证明有能力统一和治理并按照一定政策原则行事的贵崔氏家族,是罗马。(1)斯巴达、罗马等知名的桂魁民族* * *和国家在维护政局稳定方面表现非常出色,无疑与上述因素有直接关系。其中斯巴达* * *和中国延续了800年,罗马* * *和中国延续了近500年,威尼斯* * *和中国在短暂的当代小* * *和中国之后依然如日中天。他们的实践为经典作家探索政体提供了令人大开眼界的素材,激发了思想灵感的产生,对西方政治理论和政治文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i]从柏拉图开始,经过亚里士多德、波利比、西塞罗、马基雅维利、托马斯·阿奎那、韦尔盖里奥等人,主张混合均衡的政体一直是西方古典政治思想的主流。柏拉图晚年从哲学的王政沉思中回到现实,认为最好的实用政体是把君主的智慧和人民政府的自力更生结合起来的政体。(2)亚里士多德主张把人民统治制度和寡头政治制度结合起来。他说,这样形成的国家,当它强烈倾向于人民政府的时候,叫做自我强加的国家,当它强烈倾向于寡头政治的时候,叫做贵族家族政权。两者中,贵族家庭制度更好,因为美德、财富和自立都有代表。(3)波利比对历史的研究表明,君主制度、贵族氏族制度和人民统治制度中的每一个都会走向灭亡并导致动乱,陷入一个取代另一个的循环之中。他认为“最好”和“最稳定”的政权是这三个组成部分适当结合的政权。(4)西塞罗沿袭了波利比和阿富汗三个政权相互循环的思想,这样赞扬混合而平衡的政权:它结合了“君主对臣民的父爱、贵族们讨论政治的智慧和人民自力更生的愿望”。(5)

从斯巴达、古罗马等共和国的实践中,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作家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初步理解一个混合而平衡的政体的价值。但是,要全面揭示* * *和谐的理念和精神,还需要更深入的探索。首先我们来讨论一下“* * *和国家”的词源意义。英文单词“Republic”来源于拉丁语“res publica”,字面意思是“同一事业”、“同一行业”。英语国家经常用来指“* * *和中国”的另一个词是“英联邦”,字面意思是“* * *同样的财富”。另外,英文单词“republic”不仅指“* * *和国家”、“* * *和政权”,还指“任何成员享有平等权利的团体”。显然,这个意思是最近才延伸的。古代杂居国家建立在社会等级制度的基础上,只承认各个阶级都有参与政府事务的权利,没有个人一律平等的观念。但是,以阶级为基础参与政府和个人平等参与政府之间难道没有传承关系吗?当我们面对河中清澈的流水时,难道不会由衷地赞叹它的源头吗?

([二])古典和谐思想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强调“公民德性”和“公共利益”。亚里士多德专门写了一章,讲好公民是否需要有不同于好人的特殊品德,政府官员是否需要有不同于普通公民的特殊品德。对于什么是公民美德,思想家们没有一个统一的、不变的定义。一般来说,公民美德可以定义为关心公共意志和公共目标。(6)在思想家列举的各种公民美德中,他们最强调的是克制私利,服从公益。美国政治学家卡斯·r·桑斯坦写道:“对于* * *社会主义者来说,政治的任务首先是考虑...他们认为,人们可以通过讨论避免自私的利益,并作为公民追求公共福利。”古典思想家和思想家之所以孜孜不倦地鼓吹克己复礼的美德,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他们面临着一个惨痛的教训:许多国家在无休止的派系纷争中走向内乱、衰落和灭亡。(7)

我们不妨在早期实践和理论的基础上对* * *的思想和精神做一个初步的总结。我认为* * *和* *的基本理念和精神是* *治理,* * *拥有和* * *享受,是和平的、适度的、平衡的。* * *治* * *享,是指所有社会成员、群体、阶层都有权参与政府,平衡彼此的利益,* * *享受政府的保护和服务;* * *是的,就是国家不应该成为任何个人、团体、阶级的私有财产,也不应该成为任何个人、团体、阶级压迫其他个人、团体、阶级的工具;和平与温和是指所有成员、群体和阶层放弃暴力和权力,按照公正的程序和秩序,通过协商、妥协和限制来解决他们的利益冲突和利益冲突。* * *是* * *治理和* * *享受的逻辑前提,但* * *治理是* * *拥有和* * *享受的政治前提。实事求是地说,没有* * *的统治,就不会有* * *和* * *。没有* * *统治,就不会有持久的或令人向往的和平。

虽然古典和声在实践中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总结和声的基本理念和精神。正是这些基本的理念和精神,使得一些在今天并不理想的古老国家,在许多有专门制度的国家的映衬下,焕发出耀眼的光芒;和谐不仅属于古代,也属于现代和未来。随着人们的觉醒,它获得了日益强大的生命力。现代人,以人权为原则实行法治,更好地体现了这些观念和精神,从而将人类历史分为古代和现代。这些理念和精神千变万化,可以成为人类永恒的政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