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2019中考招生加分实施细则
嘉兴市普通高中同级招生加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鼓励学校办出特色,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
一.目标和范围
加分:参加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计入考生总成绩。
加分项:政策、科技、体育、艺术四类。
二、条件和分数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加5分。
(1)政策类别
1.嘉兴户籍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边境地区县(市)沙漠地区军人子女、国家确定的三类边远地区军人子女、军队确定的一、二类海岛部队军人子女、驻嘉军人子女。
2.嘉兴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
3.归侨、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和台湾省省籍考生。
(2)科学和技术
1年9月至31年5月参加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不含科幻绘画)获省级及以上三等奖。以上属于集体项目,加分仅限第一作者。
(3)体育
1.6 6月1日至5月31日参加省、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并列入年度计划的体育竞赛(项目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单项获得省前六、市前三;球队获得省级前三名主力队员(球队主力队员不超过参赛运动员总数的50%);
6月1日至5月31日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赛事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八个项目)。
(4)艺术类
9月1日至5月31日,参加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并取得A-level的考生。
三。报告的要求和方法
(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4月30日前向区招生部门提供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奖体育竞赛要求提供竞赛秩序册。区招生部门核实原件,填写《嘉兴市高级中学本级招生考生加分登记表》。未通过的,视为放弃。5月10前,由区招生部门或毕业学校将相关材料报市招生部门集中审批。
(2)同一考生同时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但同一考生在同一类别中满足多个加分条件的,只能选择一个加分项。
(3)归侨、侨眷子女加分,台湾省省籍考生加分,须由区级以上侨办、台办出具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加分须提供区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驻嘉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加分应提供军官证原件、就业证件及复印件,以及团以上政治机关和市双拥办出具的证明,符合浙政办〔2007〕62号文件规定的,按此文件执行。
(四)符合加分条件的,学校在申报前必须将享受加分的学生名单、加分项目和加分项目等信息,在校园公告栏或校园网上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市、区招生部门要设立热线电话,对不符合加分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加分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
(5)属于集体项目的,学校在填表时应注明竞赛项目、竞赛时间、参赛总人数(不含替补)、加分项目、加分项目及原公示名单,认定时提供竞赛秩序册原件。
第四,处理时间
(1)5月10(周五)上午,在市考试院二楼会议室集中办理认定加分手续。
(2)6月3日(周一)上午,到市教育局基教处补办5月1日至5月31日参加竞赛的学生的加分确定手续。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解释权属于嘉兴市教育局。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发布后上级有新规定的,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高考为您推荐的嘉兴中考招生加分实施细则。希望能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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