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初中升学政策

招生分为提前招生、在校招生、统一招生三个阶段。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一阶段的录取。统一招生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录取志愿集合。

提前招生:普通高中部分招生类型可以参加提前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招生要求,将招生总数的60%放入提前招生批次;根据我校实际情况,部分招生计划安排提前招生。

学校招生:学校招生包括学校招生和市级统筹。其中,学校名额在校内选择。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考生总分须达到570分,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学校招生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按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统招: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学额定向分配到普通初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和考生志愿顺序,按照优质高中学额和初中分配学额的顺序录取。

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连续三年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中考总分570分以上、综合素质评价B级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学校招生。往届学生、已回京报考的外省考生、已回户籍的考生不能参加该校招生。

市教委开展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工程,涉及部分职业院校与国内外示范高中、本科院校、大型企业合作,选择与产业发展相衔接的优势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完成高中阶段基础文化课程后再接受高职教育和本科专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