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宅基地最新政策

厦门政府将如何保障村民的住房需求?

1,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区

(1)厦门市政府提出,在限建区和宜建区城镇化水平较高,宅基地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可由当地村委会牵头组织,将承包地集中在村民手中,组织村民使用集体土地,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分配管理,建设中高层村民住宅小区。对于承包地集中的村民,村委会也要按照征地补偿标准对村民进行补偿。

(2)公寓式村民住宅应按宅基地审批方式分配,根据实际户型和面积统一组合分配。享受公寓建筑面积按家庭计算,一个家庭总面积不得超过270平方米。

2、提前安置

意见(1)指出,厦门各区可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在禁限建区内实施提前安置。经申请,被批准提前安置的村民自行拆除危房,向有关部门申请注销原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并将宅基地交由组织收回,由村委会代为管理。

(2)前期安置房参照拆迁安置房产权性质和方式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拆迁安置房须在本村完成整村征地拆迁,或取得拆迁房屋满8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已享受提前安置政策的村民不再纳入拆迁安置范围。如果他们再次申请宅基地,将不会被批准,但他们仍将享有村民的其他权利。

3.集中联合建房

(1)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厦门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宜建设区域增设集中农房,由当地村委会组织村民使用集体土地,联合建房。

(2)集中连片建房,由当地村委会根据具体规划和村民需求,在规划区内选择适合连片建房的建设地块,组织集中连片村民承包土地,有偿安排宅基地,统一建设风格。对于承包土地被当地村委会集约利用的村民,也按照征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