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商标延期?
商标有效期满申请延期的方式:在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最迟18个月内,商标注册人有权向商标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延期。商标局审查后,确认符合延续条件的,换发新的《商标注册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仍未办理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最后一次有效期满的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应当注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对续展的注册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