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登记规定

农村地区的户籍要求如下:

1.本人成年,经济独立,但一般不允许夫妻、未成年子女、父母分家;

2、另起炉灶生火,独立生活,所以不能在原来的房间做饭和吃饭不得分开;

3.有相对固定的生活空间,可以自行封闭上锁,而移动平房、临时房屋、一个单位套房、违章搭建的临时窝棚不允许分开;

4.如果一个家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如果这个家庭只有一个孩子,那么这些孩子在结婚后将作为一个整体划分到家庭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户口管辖地,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办理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注销户口。

公民从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城市劳动部门的就业证明、学校的入学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

公民移居边境地区,必须经居住地的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家庭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

2.有独立的房产证或土地证;

3.如果不是我的申请,你需要证明申请人和移民的关系;

4.涉及拆迁的,需提供拆迁安置证明;

5.电影警察的调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