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大学2020强基础项目招生指南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我校安排了强基础招生计划的省份(湖南、山东、河南、辽宁、四川、江西、贵州)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较强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未来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科技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我校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为非军籍学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外,报考考生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必须是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面貌为* *党员或* *团员;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面部及身体部位无明显缺陷,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无色盲、斜视、对眼等眼病,听觉、嗅觉、发音系统正常(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在我校安排强基础招生的省份,以下两类考生可以报名: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相关学科方面有突出天赋和表现的考生。
这样的考生必须在高中阶段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总决赛一、二等奖。全国中学生五大学科竞赛名称为: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国数学会主办)、中国物理奥林匹克决赛(中国物理会主办)、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联合会主办)。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公布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获奖名单(/jcxkzs/sch/91002)为准,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报考其他高校。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03入围学校考试方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按照各省学校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各省学校考核(同分同进)考生名单,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必须达到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对应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第二类考生,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才能入围。
04学校评估
申请人须在限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jcxkzs/sch/91002)查询入围名单及我校考核安排。学校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采取专家和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进行测试。
笔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古典物理基础(每科150分,总分300分)。面试考核思想品德、人文素养、学科特长、科学思维、创新潜质五个方面,每个方面30分,面试总分150分。其中,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在面试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测评。专家组将综合评价考生在高中阶段的学习发展特点及全程表现,包括平时学习成绩、学术奖项、参加课外研究或学习情况、创作/创造/创新成果、文体特长、参加社会工作/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志愿公益活动情况、综合奖项及突出事迹、个人陈述等。,并将根据测评结果进行评分,计入面试总成绩。
体能测试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生)或800米跑(女生)。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相应项目的三级标准,考生三项体质测试平均分必须达到60分。不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录取资格。
05录取方式
综合等级转换方法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笔试、面试成绩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85%+(校考笔试成绩+校考面试成绩)*N*15%(N系数=高考满分/校考成绩满分)。
确认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志愿和相关省份强基础计划招生名额,所有入围校考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数优先)确定强基础计划预录取考生和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成绩、校考笔试成绩和校考面试成绩)。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限时在报名系统公布录取信息和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批次志愿录取。
培训项目
01定期评估和动态访问机制
本科阶段:强基班采用动态管理,每学年末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退出,回到普通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整强基础班:连续两个学期排名全班倒数5%(含)者;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退学/留校条件者。第三年开始,学生可以选择自己的研究方向,鼓励修读该方向的研究生课程,开展毕业设计的预研工作;第三学年结束后,获得直教资格的学生将确定研究方向并指导和参与重大科研项目。
硕士:第一学年末开始开题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开题的,可适当延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并通过课题者进入博士阶段,不合格者转入硕士培养。第三学年结束时,将组织中期评估,对道德修养、课程学习、创新研究、身心健康等进行综合评估。通过中期评估者继续完成博士学业;硕士不合格者,符合硕士学位要求的,授予硕士学位,允许毕业。不符合硕士学位的,按硕士学位处理。
02硕士-博士衔接培训计划
课程衔接:从第三学年开始,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由导师指导学生设计自己的本科、研究生、博士一体化课程,可以提前选择研究生课程,研究生阶段学分会得到认可。
项目衔接:在本科第一学年开始时,发布相关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案例项目,鼓励学生自由申请,逐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科研创新能力。从第三学年开始,每学期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导师组牵头的重大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工作。获得直接奖学金资格,即确定研究生导师,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本科毕业设计,初步确定研究生学科。
本科与研究生的衔接:本科阶段达到毕业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申请保送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成绩优异者,可按要求攻读博士研究生。相关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03激励机制
实行学分制,培养个性化。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领军人才培养目标,实行学分制,兴趣导向。学术导师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兴趣爱好,按照“一人一案”设计个性化的培养方案,鼓励学生提前完成课程。学分构成符合毕业条件,让你提前毕业,提前读硕士。
分班,小班教学。构建由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和特色课程组成的新的课程体系。汇聚全国教学团队,创新构建“教、学、管、创”四位一体的教育教学模式。由国家/军队名师领衔的高水平教师团队授课,由热爱学生、知识面广、管理能力强的人才担任班主任。
学术导师全程指导。为每位学员配备由博士生导师、青年干部和管理专家组成的学术导师、实践导师和成长导师,及时沟通解决他们在课程学习、科研、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开放办学,联合办学。邀请国际知名学者、名师来我校授课、研讨,参与学生教学指导。以联合培养、暑期学校、短期学习、国际学术活动等方式,分批送他们到国内外一流大学学习交流。
科教合作,协同创新。建立优秀学生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机制。在第一学年开始时,发表相关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案例研究,以鼓励学生自由申请。从第三学年开始,每学期选拔优秀学生参与导师组牵头的重大科研项目,提前接受科研实践,实现前沿课题、一流导师、优秀学生的有机结合。
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相关专业学习成绩优秀、实践能力强的学生。
其他说明
浅谈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学校提供考生综合素质电子档案。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汇总当地中学入学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对综合素质档案弄虚作假或在高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强基础计划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三年。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毕业后发现的毕业证、学位证一律取消。中学要认真核实发放的材料。如有欺诈行为,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本科阶段不允许转专业。
选拔考试期间,考生交通、住宿等费用自行承担。入围学校考核的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可负担的差旅费和住宿补贴。
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监督保障机制
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在国防科技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的组织实施工作。我校在执行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了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标准公开。
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审,不具备入学资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国防科技大学基础学科试点招生改革的招生工作由国防科技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模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410073
招生咨询电话:
湖南省考生咨询戴老师(13787082112);
山东省考生咨询王老师(13786198466);
河南省考生咨询郑老师(13755129257);
辽宁省考生咨询刘老师(13973118440);
四川省考生咨询侯老师(1335 7224946);
江西省考生咨询余老师(15111058867);
贵州省考生咨询唐老师(18073156674);
本章由国防科技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