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决定在哪个监狱服刑?
一般他们会明确哪个监狱送哪个地区哪个看守所的相关规定。如果他们要调整,会通知相关的省公安厅,省公安厅会去下面当地的公安局。
在看守所收到判决书后,罪名会有10天的上诉期。上诉结束后,转到未决监区,过渡期结束后,再送到区内监狱。根据刑期、年龄、刑事处罚、出身等。由省监狱管理局签发,监狱提出拟收监犯人名单申请,报省监狱管理局审核批准后,方可收监。
在此期间,根据不同地区,各地监狱的在押犯人数和监狱的迫切需求有长有短,从1个月到6个月以上不等。
罪犯交付执行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判决书副本、执行通知书和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未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依法收监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少年犯应该在少年管教所接受惩罚。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将罪犯收押,并通知罪犯的家属。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正在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危害社会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前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下,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被保外就医的罪犯可能具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残的罪犯可能不被保外就医。罪犯患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出具证明。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监狱或者看守所应当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