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民不能吃任何动物(全部)。

回族在饮食上有自己的禁忌。主要是禁食一些食物。如奇形怪状、污秽不堪、恶毒怪异的鸟、兽、鱼,都属于斋戒范围。

家禽:吃谷物,有胡子,看起来像鸡嘴。如鸡、鸭、鹅、鹌鹑、鸽子、麻雀、鹅等。鹰,食肉动物,如鹰、猫头鹰、浣熊、秃鹫、乌鸦、喜鹊、啄木鸟等不能食用。

动物:反刍动物(向后咀嚼),四蹄,蹄分为两半,温顺可食。如牛、羊、骆驼和鹿。反之则不允许,如猪、狗、猫、虎、豹、狼、狮、鼠、蛇、驴、马、骡、狗、猴、熊、象。

鱼:腹下有鳍,身上有鳞,棘上有刺,头上有尾,如鲤鱼、鲢鱼、鲫鱼、草鱼、黄鱼、带鱼等,均可食用。鲸鱼、鲨鱼、青蛙、海龟、海豚、海豹、海豹、海狮等。,还有“象鱼不是鱼,鱼不是鱼”也是禁忌,比如泥鳅、甲鱼。

另外,大部分回族人不吃兔子,但是兔子可以。据说是因为从怀孕到产犊的周期是一个月,而母兔在正常气候下每个月都能来月经并繁殖,也就是说兔子每年能繁殖十胎以上。

牛、羊等可食用动物的内外生殖器、睾丸、血液、鼻须、耳朵、胰腺(淋巴结)、大脑、膀胱等部位均不可食用。因为这些部位和物质往往是各种病菌的滋生地,藏污纳垢。所以卖牛羊肉的回民要把牛羊肉清理干净,排列整齐。肉刺、胰脏、脏血管、血块、松散的脏毛等污物要清除,特别是地上的馅料要洗净。

鱼以外的动物必须以安拉的名义宰杀(回族禁止说“杀”),自行死亡的动物不可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