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2065438+200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新机制也在住房建设领域加速推进。

此前,成都市建委已在建筑市场搭建了《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系统》、《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初步建立了信息采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三位一体的信用体系。

此次,随着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查询平台的应用和综合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信用信息采集、自动评价评分、结果公示将形成闭环体系,建筑市场信用主体分类监管也将加快推进。

1,信用信息采集

从“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到“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将原系统中的“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完全翻译到新系统中,然后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收到“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账号后开始接受信用评价。

与原系统采用的信息采集形式不同,新系统实现了全过程、全要素的信息采集。“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包含建设监理信用管理系统、勘察设计信用管理系统、招标代理信用管理系统、造价咨询信用管理系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系统、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等子系统。它可以通过子系统中的建材、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等企业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全面采集所有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同时,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质量检验监管系统”等业务系统生成的信用信息,也将自动推送至“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信用评价提供全面的量化依据。

此外,施工现场的安全信用信息和质量信用信息将由安全监督机构和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评估,作为信息自动采集的补充——市场信用信息和现场信用信息共同形成信用信息。

2.信用评级

从2017《成都市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到2019《成都市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20版)》,两类企业的信用评价实现了从自信综合评价得分到信用评级的转变。

成都市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评级方案不同于2019另行规定的《成都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成都市招标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将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和A。

根据信用信息评价得分、排名、不良行为记录定期生成信用等级(定期信用等级每季度评价一次,专项信用等级每个工作日评价一次),一方面可以为市场主体选择服务对象提供参考,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分类差异化监管的实施。如果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建筑领域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信用等级为D,评级可以传递信用信号,起到良好的市场约束和监督惩戒作用。

5月7日成都市住建局发布的《成都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也采用了四级六级模式。不难想象,随着信用评级标准的优化,信用评级将逐步应用于其他市场主体,并作为一种可能的意见表达方式发挥全面的监管作用,通过简单明了的信函揭示被评估对象的违约风险。

3.信用评级的应用

从“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到“成都市住房和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查询平台”,平台功能的升级可以实现评价结果更好的应用。

信用信息可应用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审批等。,通过对企业经营活动形成正向引导,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在工程项目招标活动中,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选择投标人的重要参考,将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抽签法中发挥关键作用;在行政监管中,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是住建部门实施差异化监管的依据,信用等级也会制约企业的评价,影响其审批告知承诺、农民工工资保障等权益。

此外,将有效信用信息实时推送至“信用中国(四川成都)平台”等市级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形成同主体多维度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成都市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版)》也鼓励商业银行将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信贷发放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成都建筑市场新信用监管系统创新了信用信息采集方式,更新了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在此基础上,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