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城邦的基本特征

希腊城市帮派体系萌芽于荷马时代,形成于古代。(公元前750年-公元前500年)具有以下特点:

1小国寡民,在土地和人口上,城市帮派差距很大。正是因为希腊地少人多的小国特点,才形成了直接民主。市民既是城市帮派的主人,也是城市帮派本身的主人。

直接民主的基本要求是让尽可能多的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公民之间的平等。

既然公民是国家的主人,他们就必须享有许多权利。希腊几乎所有的城市帮派都不向公民征收直接税。

城市帮派市民制度的军事表现形式是市民兵制度。

此时的希腊还没有形成严格意义上的国家,还处于军事民主时期。公民只是希腊城市帮派的男人,女人和孩子没有公民权。除非外来人口有重大贡献,否则很难有公民权。

梭伦改革是雅典城邦历史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础,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调整了公民集体中不同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保障了从事自身劳动的中小业主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地位。

伯里克利扩大了平民的权利。他规定国家要给担任公职的人一定的津贴,让普通公民也能担任职务。公民大会是雅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内政、外交、战争、平等等重大问题。成年男性公民可以参加。500人会议由十个部落抽签选出的50人组成,仍然是最高行政机关。陪审团法庭由60人组成,每个部落从30岁以上的公民中抽签选出6000人。它是最高司法机关,审理重大案件,监督公职人员,通过投票作出决定。十名将军由公民大会举手选举产生。他们是政府最高官员,指挥军队,掌握实权。波斯战争期间,被视为梭伦宪法中城邦两大锚之一的元老院权力被扩大。元老院由离职的执政官等重要行政官员组成,成员均为终身制,是雅典政治体系中保守的贵族成分。公元前462年,厄菲阿尔特通过公民大会对元老院进行改革,大大削弱了元老院的权力,只保留了审理杀人放火案件和监督宗教仪式的权利。其最初的职能和权力被移交给陪审团法院、由500人组成的议会和公民大会。这些改革,加上陪审员和评议会成员的津贴制度,以及雅典的政治制度,在公民范围内,确实是高度民主的。

伯里克利以抽签的方式取代了财产资格的限制,设立了公职津贴制度,使更多的人能够担任公职,从而扩大了平民的政治权利。20世纪50年代开始实行有偿公职。众所周知,有两个项目:陪审团津贴和理事会成员的薪酬。为了使雅典公民中的无保障阶层有可能参与国家事务,伯里克利(或厄菲阿尔特的厄菲阿尔特)颁布了陪审员履行职责津贴。在进入法院大楼之前,给每个陪审员发一根出庭棒和一个徽章,凭证可以领取规定的两个奥博勒的津贴,后来增加到三个奥博勒,即半个德拉克马。我们知道,在雅典法庭和帝国管辖范围内的各邦之间的纠纷中,每次开庭都有大量的陪审员。雅典经常有6000名市民担任陪审员,总人数约4万,陪审员在市民中占很大比例。现代历史学家认为,陪审员大多是已过兵役年龄的老年公民,陪审员津贴实际上是对经历长期兵役的老兵的一种照顾。雅典法庭审理的案件范围极其广泛,付费陪审团制度是对中下层公民进行政治教育的绝佳机会。只有当公民对国家事务有了清晰的认识,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公民大会才不会流于形式。伯里克利的民主在这方面确实有很大成就。

克里斯提尼的改革促进了雅典民主的发展,加强了雅典公民的团结,有利于雅典城邦的巩固和发展。

意义:基督教改革在雅典牢固确立了民主制度,为雅典民主政治的形成写下了最后的休止符。

a、随着新的行政选区制度,部落贵族势力对政权的控制被打破,雅典国家最终形成。

b、雅典所有公民都有机会参与国家政治事务,这标志着雅典民主的建立。

古代雅典的政治基础是在梭伦改革后建立的。在此之前,由于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城邦面临解体的危险。梭伦颁布命令,解除债务奴隶,使其成为自由公民,稳定了城邦的社会基础。《财产继承法》允许无子女的公民自由处置自己的财产,使财产所有权摆脱了血缘关系的束缚,因此鼓励工商业具有现实意义。

除了上述政策,梭伦还根据财产的多少将公民分为四等。第一类和第二类是富裕公民,他们可以自费担任高级公职和装备骑兵,并承担一些公共事业费用。第三类可以担任二级公职,自费装备重装步兵。四等不担任公职,自费装备轻步兵和水兵。这四个阶层都拥有公民权利,他们可以参加公民大会、陪审法庭和选举高级官员。与此同时,成立了一个由400名成员组成的理事会,作为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准备公民大会的议程和预审提案。30岁以上无债务的公民可以通过抽签的方式加入最高司法机关陪审团法庭,陪审团法庭也因此成为平民控制国家权力、制约政府的工具。

梭伦改革后,前509年,克里斯提尼的改革继续完善雅典的民主制度,废除传统的四大血缘部落,代之以10的地域部落,从而消除了氏族残余对政治的影响。以部落为单位,选举500人的评议会取代400人的评议会。负责为公民大会制定议程和执行决议,并成为雅典的行政机关。其常设机构主席团和各部落轮流值班35天(1/10),并创设了最高军事机关十将委员会和陶流放法,防止内战和暴政。

至此,雅典民主政治建立。

纵观雅典政体,民主是其重要特征。所有公民都有权参加最高权力机构公民大会的辩论,或提交法案阐明自己的观点。行政机关500人议院的成员由人民选举产生,每个无债务的公民都有机会进入最高司法机关陪审团法院。虽然程序粗糙,但整个制度中的公民权利既平等又现实。在专制政权下,除了统治者自己,人民无权谈论国家权力和公共事务。各级官僚不需要选举人,而是自上而下任命。人不仅没有政权,连财产权甚至人身权都不完整。相比之下,哪个政权的决策更合理,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热情就更高,对国家的归属感就更强,这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