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的户口在宁德读初中?
二、以宁德市中心城区蕉城区为例:
《蕉城区2065438+2006年秋季初中新生入学工作意见》(宁区昭〔2016〕2号)规定:
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育厅[2010]69号)精神,城市学校招生计划结余部分先安排五类子女入学。
具有蕉城区乡镇户籍的农民工子女申请在市区和郊区就读初中的,参照在市区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入学办法办理。
1.招生学校
蕉城区宁德十中、蕉城中学、蕉城附中、蕉城民族中学、蕉城第一实验学校(原蓝田学校)、蕉城第二实验学校等学校。
2.注册方法
(1)申请注册。学位余额学校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含蕉城区乡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申请,学位余额学校不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含蕉城区乡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申请。
其他县(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就读市区及郊区初中时,家长需持: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父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家长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含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必要材料于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在学位余额初中报名。非蕉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还应提供该毕业生就读初中的入学登记表。暂住证签发日期为2065438+2006年6月30日。
蕉城区乡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就读市区和郊区初中。根据其他县(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市区和郊区就读的相关条件,必须在市区(或郊区)有稳定住所。蕉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家长应持有:①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父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及居民信息采集表(截止时间2065 438+2006年6月30日之前);④由父母一方与用工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含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必要材料于2016年7月3日至7月5日在户籍所在地乡镇初中报名, 并填写2016蕉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城镇初中报名审核表,由户籍所在地初中审核同意。
在金瀚、蓝田地区暂住(或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含蕉城区乡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只能选择蕉城民族中学、蕉城第一实验学校、蕉城第二实验学校等学校报名。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报名地点暂设在区教育局一楼大厅。
每个农民工子女只允许报一所学校,报两所及以上学校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学校收到学校收集的必要材料进行核实审核后,签署是否受理的意见,并于2065438+2006年7月20日报区教育局备案。如果失败,就不接受。
(2)抽签录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含蕉城区乡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余额的,由学校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余额的,以抽签方式确定该校录取对象,每位报名者限抽签一次。抽签时间:2065 438+2006年8月26日。那些没有被抽中的学生将被分流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2065438年8月27日至2006年8月29日,接收学校要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含蕉城区乡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重新核实其在本市的住所和监护人信息,作弊者取消资格,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学校。
(3)报名时间。8月31,2065438到录取学校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