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2021
轮候三房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向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公租房。公租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之日起算。
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3人及以下家庭年收入在13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在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同一户籍的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荐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或者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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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租房注意事项:
承租家庭因人口变动需要调整分配住房,或因家庭原因申请与同一户型内的其他承租家庭变更分配住房。承租家庭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提出申请,经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后,由产权单位进行调整或变更。具体申请程序和办理时限按照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租赁家庭调换登记轮候名单。承租家庭住房交换后,应与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人民网-北京公租房“新北京人”比例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