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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身贫寒,从小在非常艰苦的条件下学习音乐,作曲主要靠自己。他成年后长期担任乐队队长,并在90年代初成为当时的首席音乐家。1791和1794,他去了两次英国,很受欢迎。他主要从事旋律音乐的创作。他确立了“弦乐四重奏”和古典“交响乐”的结构形式,将交响乐固定为四个乐章并用完整的交响乐团进行编排,为现代交响乐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他一生创作了100多部交响曲,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告别》、《钟》、《狩猎》、《惊愕》、《军队》、《伦敦》、《牛顿》等。,所以他被称为“交响乐之父”。他的音乐语言简单,凝练,平易近人,感情清晰,乐观向上。作品不强调深刻的抒情性和戏剧性的刻画,而主要着眼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经常用“说话”的原则来表现世界的风土人情。主要作品有弦乐四重奏《百灵鸟》、清唱剧《创世纪》、《四季》及部分歌剧、歌曲等七十六首。在音乐的发展中,他经常运用主题灵活的原则,这直接启发了贝多芬的“动机发展”。
约翰奈斯·勃拉姆斯(1833-1897)是19世纪下半叶德国最杰出也是最后一位古典音乐作曲家。
他的童年非常贫困。十三岁时,他在酒店为舞蹈伴奏,并在剧院帮助父亲演奏。同时,为了获得更多的报酬,他还写了许多沙龙音乐作品,包括各种舞曲、进行曲和管弦乐编曲。他跟随戈塞尔和马辰学习钢琴,一生中结交了许多朋友,特别是得到了舒曼和约阿希姆的赏识和支持。他是一位创作与表演并重的作曲家。但他没有上音乐学校,靠的是自己的勤奋,自己的出众才华,以及对自己所投身的事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他成熟的作品证明他掌握了最高的艺术技巧和才华。他的作品既古典又浪漫,很少用标题。交响乐作品模仿了贝多芬宏大的气势,细致的笔法,多变的情感,有时还有田园气息,但仍有自己的特色。他非常重视奥地利民歌,创作了90多首编曲。各种形式的合奏音乐提高了室内乐的地位。此外,他还创作了200多首歌曲、四部交响曲、多首钢琴曲、主题变奏曲和协奏曲,其中《D小提琴协奏曲》和《A小调小提琴与大提琴协奏曲》最为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