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杏花谱》初探
贾家的三小姐探春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成就的女人。她敢说,她大胆,踏实。她最出色的表现是在凤姐生病期间管理大观园,兴利除弊,富有改革精神;当她再次突袭大观园时,她无所畏惧,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给了王宝山一家人一记耳光,显示了她的决心和勇气。
《红楼梦》写道:(分骨肉)扬帆三千风雨路,把骨肉一起抛回家。我怕哭会损害我的晚年。告诉我父母,别担心。自古贫穷已定,无离合之机。从现在开始,我们将被分成两个地方,各自保持安全。奴才要还,不要牵连。——这说明她离家比较晚,最后四十年继续写她嫁给了海门等地总经理周琼的儿子,但按照曹雪芹的本意,她可能嫁给了一个王子,成了公主。书中第六十三章“首义弘方群设宴”,滩纯抽签,签上写着“谁中此签,谁就是你的丈夫。咱们恭喜你,一起喝一杯。”他们笑了”...我们家有公主,你不也成了公主了吗。”大喜,大喜”看似玩笑,但也可能是伏笔。她画的是一个杏花牌子,上面写着“瑶池咸频”,并介绍了唐代高禅的一首诗“红杏出墙云栽”。按照封建时代的传统习俗,“日”是皇帝的象征,“日上红杏”应该是指皇帝身边的宫女。据舒四爷看过的《乾隆五十五六年》中的注释,说《红楼梦》里面有皇后,外面有公主(见舒批《随园诗》),或者早期手稿确实有探春娶公主的情节安排。不管怎样,探春最后还是飞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