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台湾省需要什么条件?
第十六条(申请定居)中国大陆地区人士可申请来台从事商务或观光活动,办法由主管机关制定。* Mainland China地区人员来台旅游措施* Mainland China地区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在台湾省定居:1 .70岁以上12岁以下台湾省人士的直系血亲及配偶。2.台湾省地区配偶死亡,需要照顾台湾省地区未成年亲生子女。三、民国三十四年后,因在中国大陆服兵役的台湾军人及其配偶。四、民国38年政府迁台后,国军官兵及其配偶在作战或执行特殊任务前被俘。五、民国38年政府迁台,公费送留学生及其配偶回大陆。六、1976年11月1日以前,因船舶故障、海难或其他不可抗力滞留在中国大陆的渔民或船员,原户籍在台湾省。依照前款第一款的规定,每年申请来台定居的中国大陆人员可以有限额。符合第三条第二款至第六条规定的,大陆配偶可以随本人申请在台湾省定居;如未能陪同申请人,可由定居台湾省的后裔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