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妙玉的命运
妙玉结局探微(1)玉可碎而不可失其白。
《红楼梦》的读者普遍对后四十回妙玉被强盗抢走感到不舒服,但也一直无可奈何。因为第五章判决书的存在,又因为这个“局外人”第二十二章没有打谜语,第六十三章没有抽签,伏笔稀少,翻案难度很大。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也肯定了妙玉劫这一章,认为这是保留全书悲剧结局的重要一笔。
甄印石《好歌行注》中有一句话,“脂厚粉香,鬓又怎能霜?”昨日黄土埋白骨,今日赤光卧帐底。“两边各有一个‘宝钗、湘云是一堆人’和‘晴雯、黛玉是一堆人’的夹子。蔡著甚至谈到徐佳版的晴雯和林黛玉的批语被抄错了位置5,但他没有进一步阐述“一堆人”。我觉得这两句话的关系是既继承又转化。”脂厚粉香”应该是指大观园的女儿们年纪轻轻就把脂粉涂得薄薄的,刷掉了蛾眉。林黛玉觉得诗里多了岁月匆匆,美人易老。”多长时间才会明亮明亮?”“让我们看看春花渐落,即美人老死”和“少华秃了头”;妙玉的判词包括“唉,邓青古宫中人将老衰,红粉楼满春。“宝钗、湘云、晴雯、黛玉都在金陵十二钗的官、副、副书中,所以这两个‘干人’应该属于不吉利的部门。宝钗和湘云都是寡妇,李纨可以加到以前的“一堆人”里。晴雯、黛玉、宝玉都是恋人,那么还有谁属于后“帮”呢?第五章虽未明确提及金川、妙玉、金川,但根据《陈赓书》第十七章的批语,一般研究者认为应在补书中。如果有人坚持要算上秦可卿,我很难反对。我猜是因为他们在书中出现的次数不多,胖评只把这两个人写成了代表。金川和晴雯在前八十回死了,晴雯火化了,没有留下“白骨”,这里可以解释为“死”。宝玉在《莲花的女儿》中赞美晴雯,说“其质不足以形容其珍贵”,这种“金质”就不屈不挠地死去了。尤三姐自言自语道:“妹妹糊涂了,我们这种人,金玉满堂,白白用两件世俗之宝玷污,实在无能...”(第六十五回),尤三姐也是死于剑下;妙玉也是“金玉”。香菱、黛玉、妙玉年轻时都有过和尚道士试图出家的经历。前两者不幸死于红尘,妙玉的心却在红尘。她会怎么样?大概是一回事吧。这与《失传京藏版》第四十一回中的畸形评论是一致的,即妙玉最终成了“死骨”,而不是“屈服于死骨”。
《红楼梦》对“欲得清净,云未必空”这句话有详细的评论,我就不多说了。《尘污逆你欲》中的《尘污》一书有两种注解。我们怎么知道曹雪芹用的是哪一个?我会提供一些“内部证据”来证明他用的是哪个意思。第一,晴雯的判词集充满了乌云和迷雾,而“做一个低贱的...多情子空”。“低贱”二字只代表她出身贫寒,是贾府的女奴。她不是低贱的角色也不是从事色情这种公认的低贱行业,不含恶意。第二,《好歌笔记》里有一句“谁选了好歌,谁就住在乌烟瘴气的巷子里”,边上没有批语。蔡竹认为这一页“死后一段儿女无据,生前不痴情”的评语,说明贾的批语缺失,那么我可以推断妙玉的结局不是“落入尘埃”,怎么会有两个正面的女子评语缺失呢?不太可能,如果是两个已坠入尘埃的人,就应该指名道姓,正好符合这里两个人的写作习惯(王熙凤和刘香莲除外),或者这里没有批语。妙玉父母双亡,她出家为僧。她父母不可能为她“选一个通常意义上的好新娘”,这与眉毛的情况不符。第三,吴恒院子里种了藤蔓,说明薛宝钗现在善于攀缘;潇湘馆生千竹竿,说明林黛玉孤傲,不入俗(苏东坡说“宁食无肉,不生无竹”);宣墓崔庙和庙边上盛开着“冷香”的梅花。俞妙玉傲风雪,苦寒犹有香。4.那一堆“烂泥”,不时让我想起“烂泥不沾”。《六十三回》里黛玉画的那个牌子不是莲花吗(晴雯虽然没写清楚,可能是《莲花的女儿》里的莲花)?如果把黛玉和妙玉看成对称体(详见下文),你还能认同妙玉在“泥淖”里苟延残喘,等着变成“鱼眼”吗?“无辜的白玉”不是“鱼眼”!“清白白玉”通常指品行高尚的人。如果妙玉在逆境中浑浑噩噩,抛开曹雪芹的贞节观,妙玉如何对得起“无瑕美玉”二字?曹雪芹说的“尘土飞扬,肮脏不堪”的意思不是很明显吗?《落入尘埃》的目的地是一家妓院。世界上不是有妓院吗?一个才艺“不堪”的女人最后沦落青楼?恐怕是当了妓女之后才变得“不堪”的吧。“谈妓者”颠倒了“忍无可忍”与“归于尘土”的因果关系。六首诗的平仄格。“尘埃违心脏”这四个字,只能是平平淡淡,而不能是平平淡淡。以上六点可以推断“脏尘”二字并不危险,排除了“妓女肮脏不洁生活”的解决方法。
“闹你”也要有明确的解释,才能让妙玉的“信服”更彻底。林黛玉《花葬》诗中有一句话是“质洁而洁,胜于陷沟”。这首诗和妙玉判断的“可惜金质陷泥”和“似好,无瑕白玉陷泥”有何异同?“乌云浊雾”、“浑泥”、“浊水”表达的是同一个象征意义,泛指黑暗肮脏的社会现实。葬花之歌具有预言的性质。曹雪芹在展示林黛玉的未来时,并没有用“浊水”来指代“妓女”和“强盗的妻子”。“二号林黛玉”呢?你会用“泥”来表达那些不堪的话吗?香菱的判词专辑是“水枯泥,莲枯藕衰”。池塘里的淤泥自然是淤泥。香菱是薛蟠的妃子,乍一看似乎“淤泥”就是“妾”的意思。仔细观察,事实并非如此。做妃子,生活无忧,如袭人。如果贾府不败,她应该活得很知足。“水枯泥枯,莲枯莲藕衰”表示一种因果关系,意思是香菱死于恶劣的生活环境。这样,《妙玉图册》中“泥”的意思和《香菱图册》中“泥”的意思是一致的,妙玉是因为生活环境艰苦而“死”的。庄子以甲鱼为喻,宁愿在泥水中拖着尾巴,也不愿为了“尸骨”而住在庙里。“泥水”对乌龟来说是适宜的生存环境,但对“金玉”来说却是逆境。可能有人会问,既然妙玉这本书的结局是死亡,为什么她的画册上不画“玉碎”呢?我不这么认为。春节相册里的美女不是被狼咬的,她们的死也不是简单的通过袁春和凤姐相册里的图片就能看出来的。
在确定妙玉的“清白”和“尸骨”之后,可以得出两个推论。第一,尤其是在南宋以后的中国封建社会,一个失节的女子,尤其是妓女,很难被称为“无瑕白玉”,最富同情心的称谓是“白玉稍有瑕疵”或“不完美”。以曹雪芹细致的文笔,很难相信他会在这里疏忽大意。其次,妙玉的歌名叫《难容世人》。蔡朱对薛宝钗的《人生大误》和贾宝玉对林黛玉的思念的歌名内容和歌名进行了深入研究,但对妙玉的歌名《难容天下》却只字未提。既然这个世界难以承受,那么更可能的结局就是离开这个世界。这是“世不允”,但“世不允”这个名字显然太直白,不合适。中国文学传统中的“世态炎凉”是什么?周亚夫的《地下谋反》,岳武穆的《莫须有》,林冲的《梁山雪夜》...这是军人的“天下不可忍”;因为“天下浊水,我独一人”,屈原溺死于汨罗江;“自古圣贤穷,何况我们这一代孤直”,鲍照《难行》;不为斗米弯腰,唱《回家来Xi》,陶渊明胸前倒酒;“在我之前,过去的时代在哪里?,在我身后,是未来的几代人?”,陈子昂无奈求情,死于贪官之手;天地浮沉,老弱病残,杜甫贫愁诗代代相传。玩世不恭,李贽论“童心未泯”,却在狱中愤而自杀...这是一个学者的“世态难容”。“普聊斋之孤愤,假鬼狐寄之;施耐庵的孤独和愤怒是假贼送来的;曹雪芹的孤独和愤怒,假女儿寄之”(清二知人录《红楼梦》)。从《天下难容》里看不到曹雪芹的影子吗?生不逢时,无才补天,先锋之孤愤。“傲为君子已怪,崎岖多见此一盘散沙。我喝醉了,就像一支笔一样一扫而过,在胸口写了一块。”以上两个推论不能直接作为独立证据,只能进一步支持这个观点。
另外,从中秋之夜大观园的76集情景对联来看,妙玉续诗的本意是翻出史湘云和林黛玉的悲凉意境,表达黑暗终将逝去,黎明即将到来的愿望。没有像石、林那样带有明显预言性质的诗,所以不敢猜测是否有7。我就不明白了,她大半夜的在凹晶堂干什么?“赏池清明月”还是“悄悄告冷月”?不确定。
在这一点上,算上通俗书中关于“欲清净者,云不可空”的注释,* * *有四个证据,可以得出结论,静藏的批语原意是“美已死”而非“美屈从于死”。我重读批语为“妙玉偏辟。这个所谓的“清净世界,和猜疑是一样的”。总有一天要劝瓜洲渡口惩罚它,岂不可悲?一个坚实的(通过“理性”)顺从的美能不是骷髅吗?”。如有错误,敬请指正。
根据胖的评价,我们可以知道袭人是在宝玉出家之前结婚的,因为贾府的灾难即将来临。袭人第六十三次抽签落款为“桃花又是一春”,《红楼梦诗词歌赋鉴赏》注明这句话的最后一句是“寻仙避秦”,表明袭人为避乱而离开贾府。这是宝玉爱女儿的体现,可以推断,应该劝与他有说不出的感情的妙玉回苏州。妙玉在回苏州的路上,得知与家人交恶的人仍在苏州掌权,也就是邢岫烟所说的“闻其不合时宜,权不可让”(第六十三回)。呆在瓜州的一个尼姑8,比如汕头寺,水仙寺,都不是佛教的清静之地。“太高人多妒,太清净世道同嫌”,不符合习俗。可能是疫情蔓延的时候,她被发配到街上劝退惩罚,因为不幸生病了(书中她从小就生病,进空门后痊愈。这种“病”应该算是一种以爱情为诱因的先天性疾病,进入了大观。黛玉死后,她和贾宝玉相恋了一段时间,但又“病”了。贫病交加(聪明的孩子称水月寺为牢坑,芳官被“拐走”去“干活”,惜春为尼泊尔王后“披衣乞食”。那么,怎么才能猜到她去了天堂呢?),衣食无着,心中遗憾,前方无路,爱在远方,一个干净洁白的女儿死在这里,被黑暗的社会吞噬,不屈服于尸骨而去天真无邪。可惜被他的老师说了一句“回老家吃穿住行都不合适。静静的待在这里,然后你会有自己的结果”(17 ~ 18次)。
妙玉之死和林黛玉之死构成一个对称,合称为“娥皇和女英”,可以为妙玉之死与“祥林嫂”有关提供第二个独立证据。如果把林黛玉和妙玉看作对称体,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前八十回对妙玉的描写那么少,也有助于理解曹雪芹为什么要在大观园中加一座玉殿。一个不允许势利的世俗世界,一个不允许“清静”的佛教。世俗世界和佛教其实是一体的,肮脏虚伪。如果是黛玉带着家人来修行,那她就是另一个妙玉了。
“妓”和“俯首帖耳”让我想起了明末清初秦淮八大美女之一的刘。陈寅恪先生曾称她为“怪姑娘”、“妻夫”,而未称她为“无瑕白玉”。
当然,有些人否认苍井·本的存在,我已经看到了原因。我的上述分析,可以不依赖于《井藏本》的批语而独立存在,但不能得出妙玉死于瓜州的结论,只知道她死于无辜。我在看电视纪录片《夏商周编年史工程》的时候,上海博物馆的馆长讲了一段话,讲的是香港文物市场上一批春秋时期晋侯墓的刻有文字的编钟的真伪,大意是有假的刻有几个字的编钟。谁敢把一篇长文分成几段,刻在一组编钟上?同时还要拿到市场上去卖!事实是馆长是对的。从红学史来看,有人能造假曹雪芹的一两首诗,但谁敢造假曹雪芹的一本诗集?一百五十条批语不是个小数目。在那个饥荒年代,毛先生能坐在家里想出这么多批语,实属不易。
对比袭人和妙玉判词中的“没戏”后可以发现,贾宝玉和袭人发生关系,仍叫“谁知儿子没戏”;《卷眉》有“如果没有奇怪的缘分,今生我会遇见他;如果你说有奇怪的命运,你怎么会担心呢?”宝坻的亲切感不言而喻。那段时间在看《红楼梦》的《寻石与诗、歌、赋赏析》,因为甄的《一首好歌的注释》、《妙玉的判词》和林黛玉的《红楼梦》的《诗、赋赏析·葬花诗》比较接近,看的时候对前面的注释还有印象。看了这样幽默的文字,我受到启发,猜到了他们告别的时间。那么他和妙玉会到什么程度才觉得“王子和孙子在叹气”9?“三分作一圈”,我“毅然”把妙玉塞进了“晴雯黛玉帮”,然后在蔡和刘的帮助下,完成了对妙玉的探索。
(三)刘的错误
至于“太子孙”指的是谁,红圈普遍认为还是指宝玉。晴雯判断中的“多情公子空”,袭人判断中的“谁知公子无缘”。这里的“公子”指的是贾宝玉,但妙玉的“太子与孙子”会是个例外吗?
刘认为“太子孙”指的是陈。看了他的书,感觉他的论点真的有“听风就是雨”的味道,不得不指出破绽。他对妙玉的研究可以归纳为三个要点:
第一,妙玉于大宝大约六岁;
二、陈太子的儿子出现在魏面前,魏是史湘云的丈夫。魏在前八十回只出现过一次,发挥了如此巨大的作用。显然,排名第一的陈有更大的“地位”;
3.妙玉的绿玉斗是“以前”用来泡茶的。“之前”是指“几个月甚至一年”。妙玉不久前已有研究者提出,金陵十二钗是根据她们与宝玉的亲密关系和血缘关系而入选的。真正让我惊讶的是,周老竟然没有注意到。我真的很惊讶。在余英时先生于20世纪70年代写的《红楼梦中的两个世界》一书中,人们已经认识到,根据四大家族的血缘关系选择十二个女人的规则是行不通的。那么这个规则肯定是要被抛弃的,今天还在报道,也包容了很多质疑。证伪主义认为,如果一个理论真的不能解释一个已知的事实,那么它必须被抛弃或改进。薛宝琴和贾宝玉没有血缘关系,也不是很亲近。当然,他们不能被选中。薛宝钗是贾宝玉现实生活中的妻子,林黛玉是他心目中的妻子,所以他们并列第一。袁春是他的亲妹妹,滩纯是他的表妹,史湘云也是他的表妹,比林雪更远。妙玉是和他有恋爱关系的人,但交往太少,所以排在史湘云之后。不得不提和宝玉关系“暧昧”的秦可卿,因为是东府人,所以排在最后,其他的“钗头凤”我就不一一细说了。
对于第一个,我不得不先搬出傅小姐的来。宝玉十三岁时,她已经二十多岁,比妙玉还大,哥哥却还打算把她嫁给“宝玉的弟弟”。一些老红学家认为塑造傅是对薛家母女的讽刺,所以一直没有出现。宝玉比妙玉年轻多了,可是刘先生该告诉我们陈多大了吧?二十三,你在哪里看到的?如果不能回答出处,不是说圆周率不够精确取3.14159吗?建议pi取3.17。邢岫烟和妙玉在潘翔寺做了十年的邻居,因此妙玉因爱情受挫,出家时只有七八岁。从《红楼梦》的写作过程中可以看出,宝玉和黛玉的年龄都被降低了,所以《季茂手稿》、《红楼梦手稿》中林黛玉是十三岁进贾家的,而不是通俗手稿中的六岁。林黛玉要到四十五回才会说自己十五,这一点在朱教授的《红楼梦探源》中有详细解释。
前八十回,我们看不到一个字是关于“陈妙莲”的,甚至不涉及批判,所以不应该这么“卑微”。“官媒”不应该是红学研究者的爱好。
其次,刘先生的猜测太大了。为了摆脱妙玉这个与贾府毫无关系的外人和异类,他去了乱子。如果刘先生的方法不变,我还是可以把妙玉判词里的“污泥”解释成贾宝玉的。贾宝玉的名言“男人都是泥做的”,他是男人;遇到秦钟,觉得他是个“泥猪狗”、“朽木”、“粪坑泥沟”。在袁春,有四部戏剧在婆婆时期上演,其中两部是《仙缘》和《远离灵魂》。边上有批评说仙命献玉给甄宝玉,离魂献黛玉之死。《离魂》改编自《牡丹亭》。在剧中,杜丽娘死而复生。当然,林黛玉不可能复活。她关于白海棠的诗包括“偷一枝梨花三分钟,借一缕梅花”。玉殿旁边不是有梅花吗?李也是硬邦邦的,让妙玉站在上面。而且,谁能确定甄宝玉送的玉一定是通灵宝玉,也可以是“无瑕白玉”——妙玉。恰到好处,薛宝钗和贾宝玉的婚姻是“尘缘”,宝玉和妙玉出家后结婚是“仙缘”,“空帐挂凤,屏风藏彩”都落了。既然可以这样喜结良缘,那么“为什么,王子和孙子不能叹息”就可以解释为“既然有缘,王子和孙子也不必叹息。”更何况妙玉的谐音还是“奇遇”!这样可以吗?当然不是。我们不得不考虑曹雪芹笔下妙玉的艺术形象,以第五判词为指南针。不能胡思乱想,捕风捉影,曲解论点。
严格按照刘先生定下的鸳鸯谱“序”,史湘云恰好是眼前的探春姑娘,却要给骚扰她的陈一巴掌。刘先生之所以把妙玉配给陈,是因为他觉得金陵十二钗里只有妙玉这朵名花无主。
对太子的理解不能这么死板。贵族子弟和贵族子弟都是一个意思。贾宝玉的《蟹诗》中有三十八回说“饕餮王子要有酒,猖狂儿子无肠”。这个“王子”除了是“王子的儿子”还能有什么?也指宝玉本人。
大观园里最有叛逆意识的晴雯,死于一场冤狱。你怎么能想象妙玉的死会和董存瑞一样壮烈?刘先生关于妙玉研究的其他问题,将在“探佚”一节中论述。
第三,我从来没有用过“千帆”这个词,手边的字典里也没有这个词。我不确定它有多长。潘金莲给了宋武一杯她喝过的残酒,但被断然拒绝。把妙玉姐和金莲姐相提并论,确实令人沮丧,但也能看出本质。妙玉还有一句话刘老师可能忽略了,那就是“幸好那杯不是我吃的。我要是试了,早就砸了,给不了她。”刘姥姥拿那个杯子回去卖,别人会拿着喝茶。妙玉考虑到这些,所以只要用过,就不能给别人,不管什么时候用过。至于贾宝玉,我不管。今天早上刚用的比较好。这不代表她懂分子运动理论,就像薛宝钗劝宝玉不要喝冷酒不代表她懂热力学第二定律。
在这里,曹雪芹以妙玉对刘姥姥、宝玉截然不同的态度,流露出她“云里未必空”的情怀,控诉一个幼女妨碍她追求美满婚姻的罪过。当然,曹雪芹对宗教的态度是矛盾的,研究者们已经知道了。就像他描写宝玉被打后袭人、宝钗、黛玉的不同反应一样,表现了宝玉和黛玉思想的一致性。这是很常见的文学技巧。刘先生生来就是作家。他怎么会看不到呢?如果是这样的话,应该有一句话叫“人的第一印象往往是正确的。”
这本书的丢失。
刘先生对《妙玉》续集的结局不满。和我一样,大部分人都不满意,但妙玉是害相思病也不是不可能,只是描述得有些过了。以往研究者多从典型人物的社会意义角度批判妙玉的抢劫是失败的。今天我想从一个新的角度指出,妙玉被抢几乎是不可能的。
第二,作案地点选择不当。强盗不抢山里的水,跑到天子脚下抢钱抢色。大概是他们水浒看多了,梁山好汉在东京大闹一场后得以全身而退。而且第一次收钱不成功,我不甘心一个兄弟的死。同时,我看中了一个绝色的女孩。如果我再去拜访,我会害怕小偷。除了做贼,我还要有贼智!我不知道崔郊的“侯门深似海”这句诗,刘姥姥不知道“瘦骆驼比马大”,大概也不知道北京有九个知府巡察五营。十多年前,民革中央主席李被警卫杀害,牵连到武警北京总队的领导。
第三,犯罪目的的荒谬性。形成团伙犯罪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分工明确、专业化、高效安全;二是依靠人,在必要的时候更多的使用暴力。目的是掠夺财物,这是普通刑事犯罪中团伙暴力最重要的特征。各种公案小说和《水浒传》都有抢良家妇女为妻的案例。我从没见过有人抢回她“大家好好玩”。有一个迷人的人,大家都去冒险?
第四,犯罪过程的荒诞。强盗把妙玉“熏倒”后,迫不及待地“肆无忌惮轻佻一阵”。他不想在墙外有兄弟,只在乎自己的幸福,不想迅速撤离,离开危险的地方。多精神啊!有没有可能今晚是上元节,吴金晚上没办法?从贾宝玉参加科举考试的时间(农历八月十五)来看,作案的季节应该是夏天。五更天已经亮了,一定要抵制一个官灯骗城门!一群急着“办事”的人,不骑车出城,却在赶一辆车!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要分为五类: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与归属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其中生存需要和安全需要缺一不可。大概是歹徒此时把性需求列入了生存需求,在其他地方满足不了,就不在乎安全需求了。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并不是劫匪要抢妙玉,而是续集一心想让妙玉被劫匪抢走。续集讽刺妙玉,就像他对待攻击的态度。他一百零四次借薛宝钗之口说:“...(邢岫烟)偷偷告诉我妙玉以前是怎么知道的,怎么打坐悟道的。现在她遇到了这么大的麻烦,她自己怎么会不知道呢?这是以前知道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