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制定了篮球规则?
奈史密斯30岁就发明了篮球,但篮球诞生后近半个世纪一直被人们所忽视,直到1936柏林奥运会才受到尊重。75岁的奈史密斯随美国篮球队抵达柏林,但美国篮球队的教练只负责他从美国到柏林的机票,不负责他在柏林的酒店和入场费。美国奥委会对此视而不见,这让篮球之父感到很沉重。
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首任秘书长威廉·琼斯(William jones)对他十分尊重和钦佩,不仅解决了他的酒店费用,还邀请他为奥运会的第一场篮球赛开球。开球前,琼斯向所有参赛运动员介绍了篮球的发明者,奈史密斯受到了大家的热烈欢迎。所有比赛结束后,琼斯安排奈斯主持颁奖仪式,并授予他一枚特殊的奥运会奖牌,以表彰他在发明篮球方面的成就。当一个德国小女孩把月亮的桂冠送给他时,奈史密斯欣喜若狂,把帽子抛向天空。
奈史密斯死于1939。为了永远记住这位篮球先锋,国际篮联在1950年1世界男篮锦标赛期间召开的第一次中央局会议上,决定将世界男篮锦标赛的金杯命名为“奈史密斯杯”。
到1893,形成了近乎现代的篮板、篮圈、篮网。最初的篮球比赛,对人数、场地大小、比赛时间都没有严格的限制。只要参赛人数相等。比赛开始,双方球员站在两个端线外,裁判吹哨,把球扔到球场中央。双方跑到球场抢球,开始比赛。持球者可以带球跑向篮筐,第一个达到预定分数的人获胜。1892年,奈史密斯制定了13的比赛规则,主要规定是:不得带球跑动,不得有粗暴动作,不得用拳头击球,否则你将被判连续三次犯规,被扣1分;比赛时间为上下半场15分钟;场地的大小也有规定。游戏出场人数逐渐减少到10,每队9、7人,1893设定为每队5人。1904第三届奥运会,第1次举办篮球表演赛。1908年,美国制定了全国统一的篮球规则,用不同的语言出版,在世界各地发行。就这样,篮球逐渐传遍了美洲、欧洲和亚洲,成为一项世界性的运动。1936 11奥运会将男子篮球列为正式比赛项目,统一了世界篮球比赛规则。此后,在1948年间,该规则被多次修改。与现行规则相关的重要变化是:得分后中圈跳球改为后场输队端线。进攻方必须在10秒内将球推到前场;球进入前场后,不允许回到后场;违者不准在“禁区”停留3秒;射手被侵犯时,1罚球,2罚不中。在1952和15和16奥运会的篮球比赛中,超过两米,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两次扩大了篮球场的“禁区”(也称“三区”)。还规定一个队控球后,必须在30秒内射门。上世纪60年代初,关于10秒和球回后场的规定一度被叫停,原因是1960年17奥运会后取消了边线中点。1964奥运会后,恢复中场线,继续执行这些规定。1977中,补充了各队10犯规后,防守犯规两罚全中,投篮防1犯规,漏罚1。在1981,10犯规后的判罚减少到8次。显然,人员的变化和技战术的发展引起了规则的变化,而规则的变化又促进了人员、技战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变化。特别是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规则的变化不断对篮球比赛的攻防速度、运动员的身体、技术、战术、意志和作风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促进了篮球技术水平的快速提高。女篮在1976年21奥运会才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