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村长是选举出来的还是政府任命的?

选举中,村长是村干部,不是国家机关干部,工资由地方财政供给。其法定职责如下:1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各种日常问题。二、积极向村民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第三,搞好街道治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小学、幼儿园、医务室、老年协会、文化娱乐。第四,搞好民调,搞好家庭邻里和谐,干群关系和谐,不会出现越级上访。五、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群众的要求和建议,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六、协助乡政府完成土地规划等行政任务,教育村民提高依法纳税服兵役的意识。七、抓好村民委员会自身建设,制定和落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任务。八、及时向村委会支部汇报工作,支持团支部、妇联、民兵连、老年人协会等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更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当及时进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下列人员应当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且居住在本村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村民选举;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申请参加选举并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经在户籍所在地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在其他地方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