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分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一般分为七个维度(不同地区或学校结构略有差异),即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沟通合作与实践创新、体育与健康、审美与表达能力。七个维度又分为几项。成绩有A(优秀)、B(良好)、C(一般)、D(差),或者给个分。

一般来说,评价结果中的A级应该给班里20%左右的学生,B级应该给50%-60%左右的学生,C级应该给班里15%的学生,D级只给班里5%左右的学生。

但是不同学校和地区的成绩分布是不一样的。

扩展数据:

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完全取决于学生在学校的言行举止、学习态度和为人处事。这也是高校招生的一个重要指标,不容忽视。所以“综合素质评价”关系到升学问题,其重要性有时不逊于考试成绩。

但由于个别同学有时会对某个同学不满或反感,可能会出现结果偏颇、不公平或恶意报复等行为。所以最终成绩的数据必须经过班主任审核同意后才能入档。如果结果有偏差,班主任会更好的修改数据。尤其是初中三年级,评价结果不能有“C”级,不能有“D”级。如果有,很可能会影响升学问题。因此,学生在学校要特别注意自己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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