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不戴口罩违法吗?
疫情期间如何做好个人防控?
1,科学戴口罩
切记:戴口罩前要洗手,选择合适大小的口罩(儿童应选择儿童尺寸)。口罩盖住鼻子、嘴、下巴,鼻夹要压紧;当口罩变脏、变形、破损或有异味时,应及时更换;戴上口罩后避免触摸;如果必须接触口罩,在接触前后要彻底洗手。不建议重复使用已经在跨区域公交或医院使用过的口罩。
2.经常洗手
外出时,多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部卫生,避免用不干净的手触摸口、眼、鼻;用流动的水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当手上没有可见的污染物时,可以用手消毒剂搓手20~30秒。
3、观察1米线,少聚。
排队、缴费、交谈、运动、参观时,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尽量不组织和参加不必要的聚会活动,倡导节约风尚。
4.注意咳嗽礼仪
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捂住口鼻,没有纸巾时用手肘代替。小心不要乱扔纸巾。
5.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保持家中整洁,多开窗通风;加强体育锻炼,坚持作息规律,保证充足的睡眠,保持健康的心态;健康饮食,戒烟限酒;出现症状时,及时就医。
6.积极接种疫苗,尽快加强免疫。
疫苗接种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直接有效的手段,对减少重症和死亡有明显效果。请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完成全程免疫6个月的市民朋友进行强化免疫。已完成疫苗接种的朋友仍不能放松警惕,仍需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7、及时主动报告,配合防疫措施。
如有当地疫区居住史,或与阳性病例的旅行轨迹有交集,或同时有陪同人员,或接到疫情防控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宾馆报告,并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和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