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文明规范十条禁令”的内容是什么

1.禁止随地吐痰或小便。

2.不得乱涂、乱画、粘贴或设置广告。

3、不乱扔垃圾、乱丢垃圾。

4、不准攀爬树木,践踏绿地。

5、不损坏建筑物、照明、道路等公共设施。

6.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不允许吸烟。

7.不在街道两侧堆放杂物或摆摊?

8、禁止自行车载人(儿童除外)。

9、不饮酒、赌博、聚众闹事。

10,不准进行抽奖、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

扩展数据

2013年4月,市文明委将《盘锦市文明规范十条禁令》修改为《盘锦市文明规范五条禁令》,内容为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要闯红灯或停车;无涂鸦、私贴广告;不准擅自施工,损坏公物;严禁铺张浪费、赌博迷信。

在此次活动中,要以“盘锦市文明规范五条禁令”为宣传主线,采取有效的教育和管理措施,使“盘锦市文明规范五条禁令”成为约束日常不文明行为的有效手段。

1,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全市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在黄金时段和重要版面宣传、制作、播放以“盘锦市民文明规范不准”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报道各单位积极实践的经验和做法。设立曝光台,对严重违反《盘锦市文明市民规范五条禁令》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在主要街道、广场、车站、大型商场等人群密集区域。,利用电子显示屏和城市交通工具宣传“盘锦市文明五不准”。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LED屏、局域网等广泛宣传“盘锦市文明市民五不准”。

2.积极开展实践活动。

要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实践活动,制定具体方案。要设立文明监督岗,监督纠正单位的不文明行为。情节严重的,内部通报,取消其评优资格。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子女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影响和带动身边人遵守社会公德。

知网-附件二。文明规范的十大禁忌

盘锦文明网-关于开展“文明盘锦,从我做起”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