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带着孩子移民美国需要什么条件?

获得美国绿卡的几种方法

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希望移民美国,拿到美国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因为一旦拿到绿卡,成为永久居民,就可以享受美国政策的特殊待遇,包括工作学习的权利,申请入籍美国公民的权利,为亲属递交移民申请的权利,以及根据移民法作为移民永久居住在美国的权利,而永久居民身份一般不会因为外部环境而轻易改变。

那么应该如何申请美国绿卡,成为美国永久居民呢?

一般来说,申请移民签证,拿到美国绿卡有三种方式:亲属移民,专业移民,抽签移民。

1.亲属迁移

亲属移民的申请人可以是美国公民,也可以是美国永久居民。美国公民可以为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申请移民;永久居民可以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移民。

ir亲属移民

这种亲属移民用于美国公民配偶的21岁以下未婚子女,以及为父母申请移民的21岁以上美国公民。这种移民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名额限制,办案速度更快。

B.亲属移民的优先类别

第一优先类(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

第二优先类别(f2)包括:(f2-a)美国永久居民配偶及21以下未婚子女;(f2-b)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类别(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类别(f4)是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亲属移民优先类别有名额限制,需要等待名额排期。

2.职业移民

职业移民分为五类:

A.(eb-1)优秀员工

这类专业移民不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但是,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他们移民美国后将继续在自己的专业范围内工作。

这样的职业移民适合三类人群:

A.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等特殊领域的杰出人才;

B.杰出的教授或研究人员;

C.跨国企业管理人才。

B.(eb-2)受过高等教育或有特殊能力的专业人士。

这类专业移民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但申请人不需要提供移民美国后会继续从事专业范围内工作的证据。同时,如果申请人提供证据证明他/她移民美国后将继续从事其专长范围内的工作,他/她也可以申请免除在美国获得工作证明的要求。

A.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员;

B.有特殊能力的专业人士。

C.(eb-3)专业人员、技术工人或非技术工人

这样的职业移民需要美国的工作证明。申请此类签证的外国人必须是拥有学士学位的专业人士或某些领域的技术工人,后者还要求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

同时,eb-3还包括了一个特殊的人群,可以申请移民。这一组是指那些非技术工人,他们也必须有至少两年的工作经验或培训。非技术工人移民一般很难申请。

亲属移民

根据美国移民法,年满265,438+0或以上的美国公民,具有申请父母在美国永久居住和居留的法律资格。美国永久合法居民(绿卡持有者)没有这个资格。美国移民法中“父母”的含义包括:亲生父母(无论是否婚生)、继父母、养父母。但是,如果美国公民通过合法收养获得公民身份,他就不再有权申请其亲生父母在美国的永久居留权。

因为美国公民的父母属于直系亲属,美国移民法规定美国公民的父母申请绿卡没有移民签证数量限制。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在美国境外,其子女可以先申请i-130,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美国公民身份纸、出生公证(需要父亲的名字)、父母的结婚证等。i-130获批后,等待美国签证中心的通知,然后准备好经济担保,在广州领事馆办理移民签证。移民签证通过后,可以去美国永久居留。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已经在美国,并且已经以合法非移民身份入境,可以申请调整身份。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必须通过i-130/i-485的“二合一”申请程序向移民局提出申请,并在面试后获得批准。

美国公民申请父母移民的重要提示

(a)父母双方申请的美国公民需要提交两份申请。

(2)如果美国公民的父母调整在美国的身份,i-130/i-485的申请应在父母入境后60天提出,否则i-485的申请会因移民倾向而被拒绝。

(3)移民法不要求美国公民的父母在申请i-485时是有效的,只要是合法承认即可。因此,即使申请i-485的父母逾期居留在美国,当他们的i-485申请被移民局接受时,他们的身份已经合法化,即合法居住,等待i-485处理。在此期间,他们可以申请工作许可等。但移民法规定,如果申请人在递交i-485时已经失去身份超过6个月,移民局一般不会批准回美纸。在某些情况下,移民局仍然会批准返回美国的文件,但即使申请人有“返回文件”离开该国,仍然有可能不允许他再次进入美国。因为移民法规定,失去身份六个月以上的人,三年内不得入境。

(4)美国公民与其父母之间的亲属关系在移民申请的审查中极为重要。如果这位美国公民的父亲不是他的亲生父亲,但他在出生前与这位美国公民的母亲结婚,并且父亲的名字写在出生纸上,那么父亲仍然符合美国移民法的要求。

美国相对移民条件

(1)配偶移民的条件

配偶移民包括两种人:第一种是美国公民的配偶,不受配额限制,只要申请就能很快获批;第二种是美国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受配额限制,属于第二类优先移民。

由于这种移民申请是以婚姻为基础的,所以在申请移民之前,婚姻必须是有效的。申请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在向移民局提交受益人移民申请时,必须提供申请人和受益人的结婚证。一方或双方再婚的,还需提供双方已合法结束之前所有婚姻的证明。

除了结婚证,其他辅助材料也是参考对象。如:婚纱照或其他家庭照片、夫妻双方有财产的证据、租约、税单、配偶是人寿保险、房屋按揭贷款、共同消费贷款受益人的证明,或者25万美元的罚款。有虚假婚姻记录的外国人不得以婚姻为由申请移民美国。

通过婚姻申请绿卡的外国人只能获得两年的有条件永久居留权。申请移民签证时,合法结婚满两年的外国人可以获得正式的永久居留权。

如果在两年的检查期内,婚姻关系被证明是虚假的,或两年内发生分居或离婚,或婚姻关系被证明包含金钱纠纷,移民的永久居留权将被撤销,他们将被驱逐出境。

如果在两年的限居期内没有假结婚行为,那么结婚两周年前90天,夫妻双方都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说明他们的婚姻关系是真实的。经过移民官员的个别询问,进一步检查结婚的动机和现状。经过审查,如果排除假结婚的可能性,移民局官员将解除两年的有限居留限制,并给予永久居留证明。

当婚姻因其他原因而非移民本人的原因发生变化时,作为外国配偶的移民可以提出申诉,由移民官员审查。可以成立的申诉理由是:我是出于真心和感情才与我的美国配偶结婚的,婚姻的终止确实是正当的;比如到了美国后,经常被丈夫虐待。在美国呆了一年,一个外国公民提出离婚,收到了判决。经过仔细调查,移民官员将免除她两年检查期的要求。

上诉时,精神虐待比身体虐待更难证明。以下行为可以解释为精神虐待:扣留绿卡、证件、钱和控制动作,以及“不听我的话就不让你见亲戚”“没有绿卡你不能去”等言语。一旦被虐待,想申请豁免,最好寻求律师和心理医生的帮助。移民局信任由律师代理的申请人。

以后外国人申请入籍时,在计算在美国的实际居留时间时,可以将有条件居留期视为拥有正式永久居留权。

通过婚姻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获得正式永久居留权后的五年内,不得因再婚为另一外国人申请配偶移民。但是,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明确的证据证明前一段婚姻的完全合法性,以及离婚和再婚的各种合法证明,移民局可以考虑给予该人豁免,包括前一段婚姻配偶的意外死亡。

(2)子女移民的条件

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儿童移民主要有四种情况:

(1)21岁以下美国公民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没有名额限制;

(2)子女已满21周岁,但未婚的,属于第一优先类;

(3)子女结婚的,属于第三优先类;

(4)绿卡持有者也可以为其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别,离婚子女视为未婚。绿卡持有者的已婚子女没有优先权。

《移民法》对“儿童”的定义如下:

(1)婚生子女;

(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与继母或其生母与继父结婚,该子女未满18周岁,他具有继子女身份;

(3)非婚生子女可以通过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如果他们之间确实有血缘关系的话;

(4)养子女,16周岁以前的养子女,养父母合法收养,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满两年的。

这里所谓的父母,不仅包括亲生父亲、母亲,还包括继父、继母、养父、养母。原则上,申请的子女要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需要注意的是,被收养子女与生身父母的关系因收养而终止,因此被收养子女获得公民身份,不能为生身父母申请移民美国。

(3)兄弟姐妹移民的条件

拥有美国国籍的人,只要超过265,438+0岁,就可以申请兄弟姐妹移民美国,这是亲属移民优先类别中的第四优先。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的人不能是他们的兄弟姐妹,还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但是这种继兄妹关系应该在18岁之前就存在了,否则你可能享受不到移民法上的权益。

(四)同行业家庭成员迁移的条件

为了防止移民的家庭被拆散,移民法对被批准移民的同行家庭成员有特殊优待。获得上述任何一种优惠身份的移民的配偶和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如果随其旅行或随后与他在美国团聚,可以获得同类的优先移民身份。

比如美国公民申请他的姐姐来美国,在移民局批准后,他的姐姐可以自己申请移民签证,他的姐夫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也可以申请同事或者以后移民美国。使用近亲计划申请移民的外国人不能为自己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获得任何移民身份。例如,一个与美国公民结婚的女人为了获得移民身份而为他们申请移民。当然,在获得移民身份后,A也可以以第二优先权为其未婚子女申请移民。

美国移民等了太久才呼吁改革。

来自中国和其他国家的移民一直为成年子女拿到绿卡发愁,10到20年的等待时间几乎让他们绝望。移民倡导者呼吁立法者在进行新的移民制度改革时,缩短移民漫长的等待时间。根据美国移民法,美国新移民不能为其成年子女申请21岁以上,所以很多移民家庭无法聚在一起。

2005年,一位中国移民通过姐姐申请亲属移民获得了绿卡。他希望给女儿办理绿卡,从1992开始计算姐姐第一次办理亲属移民的时间。但法院表示,这是新案件,必须重新计算,还需要10到20年。据移民律师协会统计,美国大约有2万名申请人在等待亲属移民,尤其是来自菲律宾、墨西哥和中国的亲属。因为国家移民名额的限制,新移民给成年子女申请绿卡,等待时间很远。

几乎所有的移民都经历过长期的家庭分离。移民时间表是所有移民的一块心病。提交申请后,顺利的话,每个月的日程会提前几个月。不顺利的时候会发生车祸,让人身心俱疲。根据今年9月国务院公布的移民时间表,港澳台亲属移民类别中的中国大陆公民未婚子女时间表被移至2003年5月15;绿卡持有者的未成年子女预定2005年4月15;绿卡持有者未婚成年子女定于7月1,2001。其他类别需要等待更多的时间。

目前,在纽约、加州、新泽西和俄亥俄州,每个州都有十几起移民案件要求重新排期。据申诉人称,根据2002年的法律,成长中的儿童应使用其父母首次申请移民的日期。移民改革的倡导者正在敦促立法者在起草新的移民法律制度时缩短亲属移民的等待时间,特别是重新考虑新移民成年子女的绿卡申请。亲属的长期分离影响了美国移民法的精神和社会经济发展。

如何获取课表?亲属移民优先时间表是申请人办理移民亲属,向移民局提交申请表i-130的时间。专业移民根据轻重缓急的不同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用人单位将申请人的劳工纸申请寄给劳动部时;二、不需要劳动纸的类别是雇主向移民局发送申请表i-140时。

1.因为形势的变化,申请的类别也发生了变化。能否维持原来的排期,首先取决于亲属的移民。比如公民申请21岁以下子女,在排期上不需要超级优先,但是21岁以上就变成了亲属第一优先,结婚了就变成了亲属第三优先。这些变化是基于原申请的提交时间,优先级发生了变化但调度没有变化。

永久居民为子女申请是不一样的。比如未成年未婚子女申请优先,但如果子女结婚,申请就消失了,因为永久居民不能为已婚子女申请移民。但是,父母在孩子结婚前成为公民,如果孩子结婚,就变成第三优先,保持原来的日程。

比如永久居民父母为子女申请2b优先。当父母成为公民,他们立即成为第一优先。孩子还是可以保持原来的作息时间,更快拿到绿卡。父母成为公民后,如果子女马上结婚,配偶可以按原档期移民。

2.专业移民获得的时间表,查移民局的申请许可通知书[i-797],会有申请人的时间表。第一、第二、第三优先申请专业移民。如果先得到了劳工纸的批准,就不再继续申请签证,然后再申请第二次。只要项目不变,就可以保持原来的进度。总之要看当时的其他客观因素,能不能维持原来的进度才能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