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青年公寓申请材料
法律分析:申请材料和要求
(一)青年职工公寓申请登记表,加盖申请人签名、指纹,原件1份。
(2)诚信承诺书,正本1份。
(3)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1份原件),集体户口可不提供户口簿原件。
(4) 1申请人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五)家庭申请当月前12个月申请人的收入材料(包括个人收入证明、纳税清单、社保缴纳记录、公积金缴纳记录)。
1.个人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包括奖金、各种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单位负责人有固定工作的必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固定工作,须本人签字确认,收到原件1份。
2.税单被个人所得税APP核实的收入明细代替。进入个人所得税明细查询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软件查询上一年度的收入明细,然后截屏打印收入总额页面,本人签字确认以上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除18周岁以下人员、全日制本科学历(含本科学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或已领取养老金人员外,无论是否缴纳过个税,均提交材料。
3.采集1份社保缴纳记录和公积金缴纳记录。
(6) 1份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7)申请人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工作单位公章,领取1份。
(8)学生证(幼儿园证)或兵役登记证,因服兵役在外就读或户口迁出的学生需提供,1复印件验原件。
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并对所申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依据:佛山市禅城区青年职工公寓管理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2065年5月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建保[2065 438+09]55号)文件精神,我区将有稳定就业的青年职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