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明确哪些问题?
竞争性谈判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之一,因其灵活性和适用性而被广泛应用于采购实施中。制定一份科学、周密、详细的谈判文件是采购商与供应商谈判的基础,是决定采购商能否达到预期目标的关键。但在具体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采购人编制的一些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不完善,条款不规范,直接影响了政府采购效果。为此,笔者认为,在编写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明确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明确采购项目的概况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主要包括采购人的名称、采购项目的名称和数量、项目的质量标准和主要技术参数、供应商要求的条件、谈判时提供的资质证明、谈判响应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谈判的时间和地点,使每一个受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都能通过谈判文件了解采购人的采购目标,决定是否响应本次采购。其次,要明确谈判的交易方式和标准。由于适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政府采购往往是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的货物(服务),无法确定详细的规格或具体要求,无法事先计算出总价,采购人只能通过谈判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进行详细了解,选择适合自己采购需求的,而供应商推荐的产品在性能、质量、品牌知名度等方面都不一样,价格也不可能在同一个档次。如果仅通过价格因素确定交易人,因此,除了《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法(即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对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外,还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要求,根据产品质量、技术参数、产品价格、供应商资质等级、售后等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总之,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必须事先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写明,让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第三,要明确谈判程序。在实践中,当双方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往往不知道谈判应该如何进行,甚至出现沉默。因此,在制定谈判文件时,应在文件中明确规定谈判程序。程序主要包括:采购方代表介绍采购项目及概况、谈判要求、注意事项等。,通过抽签或其他形式确定供应商的谈判顺序,然后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介绍对本谈判文件的响应及主要性能、技术参数、特点等。的推荐产品。与所有供应商谈判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根据谈判文件确定的成交方式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第四,要明确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首先要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根据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报价、售后服务、相关承诺、成交通知等内容订立。五要明确谈判要求。为保证竞争性谈判的公正性,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应写明对本次谈判的要求。比如,为了防止供应商“相互串通”,故意抬高价格,可以在谈判文件中写明“所有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可以不付款,采购人可以拒绝本次采购”。但要提出这个要求,采购方必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所采购商品的价格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有一个相对准确的采购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