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平和山哥土地审批了解~!高分

你好!程序:

一是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一)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工业建设项目用地)

3、项目用地布局

(二)、程序

申请——实地考察——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区国土资源局初审——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三)承诺时限

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在大厅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四)、收费标准

二、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项目审批。

(一)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指单位用地)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房屋产权使用证

5、废弃土地现状评估及照片(指国有废弃土地)

6、国有土地所有权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除外)

7、项目批准文件(指用地单位)

8.身份证复印件(①个人申请用地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用地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用地单位资质证书(指土地,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除外)

10,土地评估报告

1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除外)

12、工程平面布置图

13、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报告图(指单位用地)

商业、旅游、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考察——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审查——区政府审批——大厅出具《建设用地批准书》。

(二)、程序

申请-领取审批表-现场委托-实地考察-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审核-区政府审批-大厅出具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单位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三、城镇职工占用国有非农业用地建房审批

(一)申请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3.房产证;

4、废弃土地估价及现状照片(指国有废弃土地);

5、国有土地所有权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除外);

6.身份证复印件;

7、土地评估报告(划拨土地除外);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除外);

(二)、程序

大厅受理申请-领取审批表-实地考察-办理用地手续-上报初审-局例会-区政府审批-大厅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

(四)、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四、农民建房用地审批

(一)申请材料

1,公告(指新申请的宅基地)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会员大会讨论意见表(指新申请宅基地)

4、宅基地使用协议或证书(指新申请的宅基地)

5、废弃土地鉴定书及现状照片(指新申请宅基地所占集体荒地)

6、原集体土地使用证(指改扩建)

7.申请人的户口簿复印件

8、占用耕地用耕地占用注释。

(二)、程序

乡、镇、街道国土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用地条件进行初审——联查领取审批表——受理——上报审查——例会审批——大厅出具《宅基地审批函》

(三)承诺时限

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农民住房建设审批手续。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建设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未利用地(2公顷以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不收费、不审批。

(一)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共建协议(集体经济组织自建的除外)

4.建设项目用地申请表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计委批准文件

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

8、联合建设协议(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的除外)

9、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

10,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报告图

11、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①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绘制;(2)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明定位点和主要设计数据;③设计说明:土地平衡、经济技术指标、建筑统计等说明事项;(4)设计单位打印、盖章确认)

12,其他相关材料

(二)、程序

申请-受理-实地考察-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例会评审-上报区政府审批-大厅出具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应当在大厅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

六、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探临时用地审批

(一)申请材料

1.临时用地申请

2、临时使用土地补偿协议(指申请临时使用土地的单位与被占用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土地补偿协议)

3.临时土地使用合同

4.采矿许可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环境保护许可证

7、水土保持证书

8、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

9、使用林地许可证(指临时占用林地)

10,废弃土地鉴定证书及现状照片(指临时占用废弃土地)

11,企业营业执照

12,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3、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报告图

(二)、程序

申请-联查-验收-领取临时用地审批表-现场委托-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上报初审-例会审核-区政府审批-大厅出具临时用地批准书。

(三)承诺时限

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在大厅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七、土地登记和换发土地证书

(一)注册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

2.土地登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土地登记委托书

4.地籍测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6、指委托书

7、地上建筑物权属证明。

8、企业营业执照代码证及复印件。

9.宗图

10,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11.地籍调查表中四邻的签名、盖章及信息。

(二)、土地登记审核标准

权属合法,边界清晰,面积准确,邻居签名无争议。

(三)、土地登记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土地登记规则;

4.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

5.国土资源部和省有关规范性文件。

(四)、土地登记程序

我的申请-地籍调查-审核填表-上报审批。

服务承诺: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用地单位和个人,并广泛接受监督,双营子国土资源承诺如下: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

第二,实行政务公开

全系统政务公开,公开工作职责、程序、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第三,高质量、高效率、全方位服务

积极主动热情为人民服务,不推不扶,杜绝卡、要、报现象。办事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于来我单位办理用地手续的客户,我单位指示专人帮助整理相关申请资料,协助办理上级部门的相关手续,随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