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怎么办理?

继承权公证的流程如下:

1.准备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户籍注销证明、遗产权属证明、财产清单;

2.向公证处申请继承权公证;

3、公证处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出具公证书。

办理继承公证书所需材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

2.死者留下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死者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或由上述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通过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乡(镇)政府出具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对放弃继承声明进行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7.死者父母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继承人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需要有继承权,继承已经开始,即被继承人已经死亡。

2.申请人提供的文件内容完整,意思明确,签名盖章齐全。

3.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充分,公证事项不得违法或者损害他人利益。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如下:

1,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1.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是公证机构的一项主要业务。常见的如下:

(1)证明合同(协议)。

一、证明各种经济合同。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包经营合同、承包合同、联营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劳动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股权(设备、技术)转让合同、企业兼并合同等。

b、证明各种民事合同、协议。包括赠与合同、合伙协议、赡养(抚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婚前(夫妻)财产协议、民间借贷(还款)协议、补偿协议、拆迁协议、宅基地使用协议等。

(2)办理继承公证。

(三)收养证明和亲子关系认定。包括收养协议、解除协议、事实收养、证明事实、认领亲子协议(文书)等。

(4)单方法律行为的证明。包括办理遗嘱、委托、声明、赠与、承诺、单方保证和担保、制作票据拒绝证书等。

(5)现场活动的法律监督和认证。包括招标、拍卖、公司创立大会、抽奖、摇号等特定和不特定多数人参加的现场活动。

2.证明法律意义的事实公证员证明法律意义的事实主要包括:

(1)法律事件。如出生、死亡、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

(二)其他法律事实。如亲属关系、婚姻状况、职务、职称、学历、经历、身份、健康状况、刑事处罚(未)、国籍、民族、法人信用状况等。

3.证明法律重要性的文件

(1)经公证机关认证的法律文件主要有: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经营活动记录、专利登记证、商标注册证等。

(2)公证的范围包括:证明文件的内容是否真实,证明文件上的签名(盖章)是否真实,证明文件的签署地点和日期,复印件(影印件、节本、译文等。)的证明文件与原件一致,翻译件与原件一致。

4.赋予债权文书毫无疑问的强制执行效力。

5.保存证据。保存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行为过程和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