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每月每平方米4.2元。根据《祥云县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四十条,公租房租金目前按每平方米4.2元收取,物业服务费按每平方米0.3元收取。租金和物业服务费每两年确定一次。因价格等因素确需变更的,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