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的公租房管理方式是怎样的?
肇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市民政局负责对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退役士兵、烈士家属等困难群体的收入进行核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核实。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和《肇庆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肇府办[2012]34号),规范端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端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和管理。
本细则所称端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是指在端州区范围内,由市政府、市直单位或端州区政府投资建设,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住房困难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端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实行统一申请、审核和租赁管理。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我市住房保障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端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批管理和市级房源分配后的监督管理。
肇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局负责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身份信息、机动车拥有情况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