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股票的科技创新板网下发行比例介绍。
1.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亿股的,首次网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数的70%;
2.公开发行后总股本超过4亿股或者发行人尚未盈利的,首次网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的80%;
3.不低于40%的网下发行股份优先用于公开发行基金、社保基金和养老金;
4.公开发行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基金的有效认购不足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将剩余部分配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
5.网下投资者分类配售的,同类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比例应当相同。公开募集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基金的比例不得低于其他投资者;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的,网下和网上发行比例在扣除向战略投资者配售部分后确定。
回拨机制方面,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发行股份数的5%;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网下发行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80%。
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可以确定网上认购金额。只有市值达到65,438+0万元,投资者才能参与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金额。当网上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上交所将按照每500股分配一个号码的规则,对有效申购统一连续分配号码。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总量时,主承销商将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按照总中签数和中签率组织抽签,每个中签数可申购500只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