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后可以随机抽取投标人吗?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也规定,“招标采购单位通过随机方式从合格的投标人中选择三个以上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基于公平、公证的基本原则,在监管缺失、招投标潜规则盛行的大环境下,随机抽取显然是不合理的。63号文件规定,方案设计招标资格预审需要采用资格制(即通过和不通过),不能通过打分的方式确定最终潜在投标人。所以按照这个规定,只能采取资质制,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都可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