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一个尊重差异的国家吗?

美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种族差异巨大。百万人口以上的民族有31个,百万人口以下的民族更多。大多数美国人(约75%)是欧洲白人移民的后裔。这些移民在当时的第一批殖民地定居,他们中的许多人是在内战后的“南方重建运动”中来到美国的。由于非白人移民和少数族裔的高出生率,非西班牙裔白人的比例正在逐渐下降。主要的欧洲血统有德国(15.6%)、爱尔兰(10.8%)、英格兰(8.7%)、意大利(5.6%)和斯堪的纳维亚(3.7%)。许多人也来自斯拉夫国家,如波兰和俄罗斯。其他移民来自东欧、南欧和讲法语的加拿大。

印第安人等美洲原住民有440万人,其中约35%居住在政府规划的原住民保留地。亚裔美国人(不包括夏威夷人和太平洋岛民)是第三大少数族裔,在2005年人口普查中占5%。大多数亚裔美国人居住在西海岸和夏威夷,亚洲人中最大的族群来自菲律宾、中国、印度、越南、韩国和日本。拉美裔是美国第二大族群(仅次于德裔),占总人口的14.1%,其中66%是来自墨西哥的移民,预计未来几十年还将继续高速增长。非裔美国人遍布美国,但南部的黑人区最大。非裔美国人(或称黑人),主要来自非洲,在19世纪之前多为奴隶,现在人数为3500万(12.5438+02%)。

面对文化多元化的新形势,美国政府在中小学教育、大学招生、企业就业、社会保障、种族权利等一系列领域做出了回应,促进了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包容和平等交流。

族群认同不仅是族群差异的标志,还涉及到平等和认同的问题,既承认族群差异,又承认差异的平等性,这使得美国少数族裔不满于以往的同化模式,开始坚持和保护自己的文化,同时寻求群体权利的建构和保护。美国是一个有着深厚自由主义传统的国家。它一直认为社会公平的目标是“起点平等”和“权利平等”,所以主张在公共领域给予每个公民普遍平等的身份和权利。

多元文化主义和自由主义在公民权问题上的分歧在于他们对个人平等的不同理解——平等是不考虑差异的同等待遇还是承认差异基础上的差别待遇。“差异”是多元文化政治思想的一个基本价值,它不仅指一个少数民族文化的个性和特征,而且是实现平等权利的一种方式。与强调个人和机会平等、忽视群体和文化差异的自由主义者不同,多元文化主义者提出依靠“差异政治”来纠正普遍平等的缺陷。在资源禀赋、发展程度、文化模式存在群体差异的情况下,只有照顾到这些差异,才能让所有群体都参与并被纳入到当前的体系中,而不会出现离心倾向。

自肯尼迪时代以来,历届政府都更加重视少数族裔和其他弱势群体的平等权利。通过行政、立法和司法手段,特别是实施平权行动计划,(注:“平权行动”,或译为“平权行动措施”),始于约翰逊政府于1965年颁布的行政命令11246。直接受益于该计划的人随着时间和地点的变化而变化,但少数民族,如非洲裔美国人、西班牙裔美国人、来自亚洲和太平洋岛屿的人和印度人一直被列为特殊群体。

1967中,该计划扩展到妇女,1970中的残疾人和越南退伍军人也包括在内。)帮助各文化群体的成员克服全面参与美国社会的文化障碍,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接触和交流,努力消除美国社会中各族群之间的隔阂。

美国的多元文化政策首先体现在教育政策上。虽然没有命名为“多元文化教育政策”,但在各级政府部门的一系列立法指南中,明确表明了其对多元文化教育的支持:“根据科教资源信息中心的系统政策分析记录,涉及多元文化教育一词的政策有39项,其中大部分是州一级的决定,有34个州制定了促进多元文化的相关立法、规则、指南或政策。

“绿卡抽签”项目是美国国会1990通过的移民法的一部分。在此基础上,联邦政府每年以抽签方式从移民美国比例较低的国家和地区中挑选出5万名绿卡申请者,发给他们绿卡。申请人必须至少获得高中文凭或满足相关的工作经验要求。“绿卡抽签”的初衷是增加意大利、爱尔兰等欧洲国家移民的比例。后来在促进人口多样化的理念指导下,逐渐纳入了更多的目标国家。

“绿卡抽签”一直备受争议。时任联邦众议院议员、现参议院民主党领袖的查尔斯·舒默(Charles Schumer)在2013年推动废除了这一法案,相关法案在参议院获得通过,被该党控制的众议院否决。支持者认为是美国开放文化的体现,反对者则批评这一项目实施存在程序漏洞,为造假提供机会,危害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