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经济适用房怎么借?
经济适用住房单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1,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借款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供个人信息。
2、经济适用住房单位提交个人贷款资料原件,复印件两份经住房公积金信贷管理部门审核。
3、住房公积金信贷部对提交的个人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委员会审批。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审批通过的个人贷款信息传递给受托银行,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将贷款总额5%的缴存额转入中心指定账户。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划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