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是什么意思?

01认筹是指任何形式的“认筹”、“内部认筹”、“VIP摇号”,是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违法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认购是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一种违法行为,旨在收取一定数额的“认购款”,为了圈住部分客户,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认基金”的具体操作大致如下。首先,消费者去开发商处填写个人资料,缴纳大量“诚意金”后,会得到一张“证明”,上面有贵宾卡、贵宾护照、贵宾消费卡或认购证等各种名目。拿到这些“证书”后,消费者才有资格获得“认可”。但往往有资格“认筹”的消费者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源数量。

第二步就是所谓的“解决”(一般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就会开始“解决”)。在“核定”房源数量超过实际可售房源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经“核定”的消费者中“抽签”出可以选房的人。之后,被选中的选房人会选择门牌号并支付首付款,签订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完门牌号后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然后签订《预售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

据说,所谓的“认筹”是深圳开发商向香港同行学习的一种房地产营销手段。然而,在“承认”来到大陆后,它正以另一种形式“肆虐”。

“认资”形成的“排队费”不等同于定金,也不是履约担保,对开发商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销售开发商将预售的房屋卖给第三方或者随意提高房价,开发商只需将“排队费”返还给购房者,无需支付违约金或者双倍赔偿。

如果开发商发现有很多“认可”的客户,他们急于购买,就会随意提高房价,并以提高的价格出售房屋。对于原来排号的购房者,采取退号费的方式,取消优先选房和享受优惠价格的权利。有的开发商在认购后立即通知购房者,将定金变成“定金”,签订“认购书”,企图将认购合法化,以“定金”的形式吞掉定金。

可见,这种营销方式为开发商提供了无风险的投机平台,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秩序,助长了房价的虚高,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