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服兵役是强制性的吗?
当然不是!
美军是专业的,也就是说都是薪水诱人,福利可观的工作。虽然在美国参军风险很大,动不动就要打仗,但是它的工资比普通工作高出好几倍,对悬泉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更何况美国人现在也很熟练,专门打没有还手能力的小国。阿富汗战争打了十几年,才死了三千多人。
因为征兵难度更大,所以现在在美国即使是外国人也要应征,在美国军队服役一段时间就可以拿到绿卡甚至美国国籍,这对于那些不能通过正常程序移民美国的人来说,吸引力不是一般的大。
美国军人也有很多福利,比如退役后优先进入大学,招募国家公职人员也有很多特权。驻扎在外国的美国士兵除了吃好住好,还可以随意杀人强奸。东道国的法律管不了,美国的法律一般也管不了。即使是惩罚也很轻微。这样的好事在其他国家是没有的。
美国兵役制度是指美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战时征兵制和平时征兵制两种兵役制度。1940至1972实行选择性征兵制度。也就是说,美国所有男性,除现役军人、驻美外交官和外国人外,必须在18生日后五天内到当地征兵委员会登记,填写“分类调整表”。然后分类编号,抽签选出符合服务条件的人员。
1973年取消征兵制,改为征兵制。招募对象以17-21的青年男女为主,由全国各军兵种设立的招募站每月招募一次。通过招募的人将与军方签约。期满后,需要留用的可以续约。申请人可自由选择服役地点、军队(士兵)和具体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