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才室比例 50%、25%、25%的负担。租金由个人、受益金融机构、用人企业(单位)分别按50%、25%、25%的比例承担,赣州市人才住房租金标准分区域收取(12元/平方米·月)、二类(9元/平方米·月)、三类(6元/平方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