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体操如何得分

竞赛评分规则1)评分规则:国际体操联合会男子体操评分规则适用于世界锦标赛、奥运会、地区和洲际比赛以及其他国际比赛。第一部分裁判员、教练员和运动员规则第一章评分规则的目的第一条本评分规则的目的是保证国际男子体操比赛评分的客观性和统一性。提高裁判员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在日常训练和比赛准备过程中提供指导。2.这一评分规则是根据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技术规则、技术委员会的原则决议、研讨会的分析结果以及现代体操发展和训练实践中的经验制定的。3.裁判员应严格遵守评分规则,否则可能被竞赛部门解聘。4.这个分数也可以在国内比赛中执行和应用。第二章裁判组的组成和职能第二条裁判组的一般权利和义务(略)第三条技术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略)第四条技术助理的权利和义务(略)第五条裁判员的权利和义务l .在男子体操技术委员会的指导下,所有裁判员需要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所要进行的项目。这是符合技术规范8.8.2和8.9.l裁判应该根据评分规则,根据场上情况,在A裁判组或在B裁判组准确快速地进行评分。A组裁判将从考试成绩优秀、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中抽签决定。2.评委A负责记录和评判:难度、特殊要求、加分。3.裁判B负责从技术、姿势、风度等方面评价动作的完成情况。4.他们还有义务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评分表,听从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的指导,帮助避免耽误比赛,检查辅助人员是否快速通过评分,自己的评分是否正确。如果他们发现记分牌上显示的分数与自己的分数不一致,应立即通知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开始竞价的信号发出后,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5.裁判员有权就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的不公正行为向竞赛负责人提出书面投诉。根据裁判检查条例,裁判违反评分规则或技术委员会指令的,技术委员会主席或仲裁委员会负责人可以对其进行处罚。2.裁判的错误行为和违规行为包括:故意藐视评分规则,偏袒或贬低一个或多个团队,一个或多个运动员不听从技术委员会或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的指示,夏季得分过高或过低,不遵守与比赛有关的要求和纪律,不参加裁判指导会或未经许可不参加平台训练,不符合要求。3.可以给予的处罚:不参加裁判指导会,不在台上观看训练,技术委员会主席可能取消你担任本次比赛裁判的资格。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发出口头警告。根据技术规则中的其他处罚。第七条赛事裁判组组成1。在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所有正式比赛中,每个项目由A、B两个裁判组组成,具体如下:A裁判组技术助理+65438+B裁判组0名裁判,6名裁判。以上两名裁判员在该项目的裁判委员会主席的指导下工作。见第3条。2.建议洲际比赛或其他大型比赛采用相同的组成和组织结构,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由洲际总会代表或其委派的资深裁判担任。3.其他所有国际比赛中,扣:比赛。邀请赛等。,经与参赛国协会协商,可以变更裁判组的组织形式。每个项目,A裁判组和B裁判组至少有两名裁判,外加一名裁判。4.比赛主办方会为每个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配备一至两名训练有素的助理,在国际体育联合会组织的大型比赛中,为每个裁判配备一名助理,以便他们快速准确地完成评分工作。这些助理将承担秘书和技术人员的职能,向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或记录办公室提交评分。所有的比赛都需要使用电脑。第八条裁判组席位安排和工作程序(略)第三章运动员和教练员行为规范第九条运动员的权利和义务1。运动员应了解评分规则的内容,并理解和遵守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而制定的所有细则。2.参赛者必须穿标准的体操服,有队的要穿制服。在鞍马、吊环、双杠和单杠比赛中,所有参赛者必须穿长裤、体操鞋或袜子。在自由体操和跳马比赛中,运动员可以穿短裤或赤脚,所有比赛都必须穿背心。对于违反服装规定的个人,将按照第九条第18款进行处罚。对于违反着装要求的团友,每涉及一项,在总分中扣除0.2分。3.在单杠、吊环、双杠、跳马比赛中,为了避免伤害事故,给运动员以心理支持,允许一名助手站在器材旁边或附近。给予运动员帮助的,在帮助下完成的动作不予认可,扣0.4分。如果同时有两个教练站在设备附近,扣0.2分。4.在单杠和吊环比赛中,运动员可以由教练或其他队员搀扶,从双脚离地开始计分。5.允许运动员使用绷带和护手垫,但必须完好牢固。6.运动员有权在每个项目做30秒的热身活动(团队150秒),团队或同组的运动员应保证最后一名运动员也能有30秒的热身活动。7.每次比赛前,即绿灯亮或裁判员发出信号后,运动员要立正,举起手臂,向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示意。一套动作结束时,要先立正,然后转向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示意,再离开舞台。8.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允许讲话。9.未经允许,运动员无权离开比赛场地,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10,不遵守纪律和纪律或体育道德将被视为违规,项目评审委员会主席每次扣0.2分。例子如下:绿灯亮或信号发出后,比赛延迟(最长30秒),自己热身活动时间延迟或延长,号码穿错或没穿,一套动作结束后退回舞台,器材旁出现另一个或未经授权的教练,违反服装11相关规定。原则上,在所有比赛中,一套动作是不允许重复的,除非运动员不是通过自己的过错。12.运动员可以要求技术委员会主席将单杠或吊环提高到适合自己身体的高度,类似要求不会被无理拒绝。这一要求必须在正式场地训练开始24小时前提交给技术委员会主席,运动员不得自行调整身高。第十条教练员的权利和义务1。每个教练都必须理解评分规则,并按照规则行事。2.每个教练都应该负起责任,保证比赛快速有序的进行。除了要照顾在器械上表演的运动员,还要对他们进行体育指导,包括他们在器械上的表演,排队换项目,离开或者参加颁奖仪式。3.比赛过程中,教练不得与运动员交谈(扣0.2分),也不得与裁判员交谈。4.教练不守纪律和纪律或违反有关规则的,仲裁委员会可取消其参赛资格。裁判问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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