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决定同意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股东同意?

股东决定同意股权转让不一定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因为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公司法》第71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规定征求其他股东同意的方式为发送书面通知。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只需向其他股东发出通知,并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即可。实践中,律师通常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建议公司办理股东转让股份事宜,目的是:一次性解决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的问题;决议中写明股东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以解决优先购买权的问题。这样股东大会的一个决议就代替了冗长的书面通知,对股权对外转让的法律程序给予了书面答复。